斡旋 成交價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剛下斡旋成功,假設我原本出價$1000萬 含服務 1020 ,但賣方希望成交寫980 ,(40就給仲介,買方20賣方20)對於現今房地合一後,買方這邊的影響在於?因為問周遭同事也不太熟,謝謝您的回覆
2017-01-26 13:18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斡旋 成交價
買賣雙方加起來不超過6%就可以
買方以后要賣出時,可提出40萬仲介費為買屋成本
你以後賣屋稅金可以少繳些
小~輝 wrote:
請問有經驗的朋友,...(恕刪)

房地合一是要看成本,
你本來1020(含服)這樣你成本就是1020,
現在改成980+服買20賣20,這樣你成本就是1000,

房地合一是扣除成本後的獲利下去算稅,
如有獲利你需多20萬〈下去乘%數〉的稅,
如果是賠就沒差。

看可不可以要求仲介費支出都算你〈買40賣0你要拿到支出40仲介費的收據,這以後要當證明〉
這樣成本就也還是1020。

以上是小弟的認知,有錯還請各為大大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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