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有經驗的朋友,剛下斡旋成功,假設我原本出價$1000萬 含服務 1020 ,但賣方希望成交寫980 ,(40就給仲介,買方20賣方20)對於現今房地合一後,買方這邊的影響在於?因為問周遭同事也不太熟,謝謝您的回覆
小~輝 wrote:請問有經驗的朋友,...(恕刪) 房地合一是要看成本,你本來1020(含服)這樣你成本就是1020,現在改成980+服買20賣20,這樣你成本就是1000,房地合一是扣除成本後的獲利下去算稅,如有獲利你需多20萬〈下去乘%數〉的稅,如果是賠就沒差。看可不可以要求仲介費支出都算你〈買40賣0你要拿到支出40仲介費的收據,這以後要當證明〉這樣成本就也還是1020。以上是小弟的認知,有錯還請各為大大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