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裡有塊土地面積約120平方公尺
長輩留下來的每年地租收約25萬這地租的錢已經幾十年沒調漲過了,這兩年稅金瘋狂調漲所以就去查了一下資料
目前公告地價約20萬,當年有張法院公證的契約書是寫說以每年公告地價的八折百分之五來收租金
如果以120平方公尺來計算 是不是200000*120*0.8*0.05=960000 1年來計算?..差了快四倍
另外當年這張契約過了幾十年了還有效嗎? 如果要調漲租金直接寄存證信函給對方就好了嗎
我也想當好人 wrote:
家裡有塊土地面積約120...(恕刪)
我要是承租人,一定會找一堆理由要求不要漲租金,你受不了一定會打官司,打官司你要先出律師費 and 裁判費及時間成本. 小弟最近就是碰到這種問題,對方在台北市萬華經營宮廟只願意付公告地價8折後再乘以5%土地租金(年租金上限為申報地價上限為10%),遇到這種極端賴皮人種,就是打官司請法院來判決處理,如果你要請求土地租金要超過10%,你就必須準備好相對應的理由及法規來說服法官。
補充: 裁判費計算方法是以你請求地租10年總金額當做基礎再乘以某個%數,精確的計算公式如下:
http://www.judicial.gov.tw/assist/cou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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