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連署政府實施[住者有其屋]可行性

如題
台灣已經走入嚴重的貧富差距
富的人,任意炒高房價
貧的人,一輩子租房
既然富的人有辦法買屋租人,想必損失一間房,也無傷大雅
更何況那些都是黑心錢
而貧的人
不必再忍受租屋到老的困境
對後代的教育也好
台灣也會更富強
落實國父三民主義思想
當然
還是要有配套措施
例如分配到的房子五年內不得轉賣等
甚至今後轉賣必須[漲價歸公]以前任屋主取得成本為主
不知道以01論壇這麼大的社團呼聲
政府是否有聽見

一個56歲租屋30年被房東趕走,一無所有的人留
2017-01-01 18:44 發佈

AJHSU wrote:
如題台灣已經走入嚴...(恕刪)


連對岸共產國家都做不到了,想做趕快學韓語,入籍北韓比較快,當然,小心"砲決".
三民主義?除了已下台的KMT,而且還得"中心份子",還有人談嗎?我們這些LKK的,也只當它是以前大學聯考的"貝多芬"而以.

lichujen wrote:
連對岸共產國家都做...(恕刪)


這就是東西軸反轉嗎?

當然這只是少數人

房子分完再來一個開者有其車

納XX充公

這樣很爽嗎?
喔,這如果不是多多的反串文

就活該56歲這種想法還租房子被趕走了阿
真正的關鍵
還是
要再增加持有成本
讓成本高到一般人
不願意持有房產
或只願意持有自住的

然後
在立法
社會宅的出租
落實居住權利

居住不需要所有權

這樣國家富強康樂
又有助於
產業發展

timrestart wrote:
真正的關鍵還是要再...(恕刪)


有意思

那大家都去住社會宅就好了便宜多了

有錢人很可能就移民出國了只把工廠留在台灣

台灣也差不多徹底菲律賓化
再富強的國家都有遊民
要住者有其屋
北韓+1
其實樓主可以到人煙罕見之地
在樹上蓋一間樹屋
自己的房子自己蓋
保證有屋可住

AJHSU wrote:
如題
台灣已經走入嚴重的貧富差距
富的人,任意炒高房價
貧的人,一輩子租房
既然富的人有辦法買屋租人,想必損失一間房,也無傷大雅
更何況那些都是黑心錢
而貧的人
不必再忍受租屋到老的困境
對後代的教育也好
台灣也會更富強
落實國父三民主義思想
當然
還是要有配套措施
例如分配到的房子五年內不得轉賣等
甚至今後轉賣必須[漲價歸公]以前任屋主取得成本為主
不知道以01論壇這麼大的社團呼聲
政府是否有聽見

一個56歲租屋30年被房東趕走,一無所有的人留


活了56年也只能發這種廢文, 一無所有也只是必然的結果.
自有率80%的台灣很難吧。

繼續找房租吧,一次付三個月。
住者有其屋,那是一理想化的吧,一如共產主義,真實施下去,人的惰性你無法控制。

不到百萬的房子,金山萬里也有,看你要不要買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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