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大大...
買房子的斡旋金可否用去書局買的本票呢??
簽本票給房仲時,本票上面須指定受款人嗎??
此外,本票上面有什麼需要特別註記的嗎??
感謝~~~
小弟都不禁覺得.......版大有想要買嗎???
除非說......版大要用本票一次買斷??
如果是這個例子的話,小弟願聞其詳~~~

票~~~~不是亂開低~~~~~
要真的非常非常非常喜歡這個物件,賣方開價和您心中理想價接近(或差距不大)
才要付斡旋金請房仲談價。
不過小弟喜歡和屋主當面談,談好就直接付訂並簽約了,也就不會有斡旋金的支付。
房仲不是不好,要看有沒有遇到好的房仲。
有些房仲會和屋主談好先開高(高於原本屋主期望價格)再找買方付斡旋金來談。
這就會有兩人演戲給您看的表演。
若議價不能要求買賣雙方一起見面談,我想要嘛您就殺價殺多一些,要嘛就換房仲或換物件。
至於站在賣方的角度?賣方是要賣出去,且賣個好價錢,若房仲提出要演戲,很多屋主也會願意配合。
但遇到很多只看只殺價而最後不買的,我相信也是非常多。
所以囉,這就是買賣的矛盾。
真的很喜歡,喜歡到非這個物件不可,我想直接帶現金和房仲與屋主見面議價。
表現出購買的誠意並進行議價的流程,談的到理想價就可以直接付訂了,不需要再付斡旋金。
找房仲就是希望能協助辦理登記、貸款、過戶等事項。
在簽訂委託書及買賣合約書是要求履約保證,錢都不要先進賣方口袋,待貸款及登記過戶流程完畢才會由履保機構將款項轉入賣方帳戶。
這對雙方都有保證。
若要貸款,也要請房仲先估算您能貸款的金額,並買賣合約書要先談好加註所買賣物件的房屋若貸款(金額多少)辦不下來,則這個房屋買賣合約即無效,房仲及賣方不能沒收任何價款(或是買方要支付多少違約金)。若賣方能同意,再簽買賣合約,以免未來發生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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