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這樣的!
阿嬤在我阿公走之後沒幾年就立好代筆遺囑了。
在今年我阿嬤走之後這張遺囑才被拿出來,上面很簡單,就是八個子女共同均分,代筆遺囑有三位見證人,但遺囑沒有法院認證章,這樣代筆遺囑算成立嗎?
還有就是其中一個女兒是我阿公的私生女,這樣他有權可以分到遺產嗎?
另外他是註名被遺贈的,因爲處理這些事的都是我姑姑在處理,目前都還沒簽名跟蓋章,因爲此事有委托代書,遺產稅都還沒去申報就要簽名蓋章,需要簽名蓋章完才可申報遺產稅嗎?
niclu wrote:
那在請問一下 我阿...(恕刪)
首先阿公的遺產 是由元配全數繼承..
元配過世後 遺產當然由第一順位繼承(子女)..
請問 阿公的(非婚姻子女) 跟阿媽 有血緣關係嗎?
答案應該很清楚 沒有.
既然沒有血緣關係 有權利繼承嗎?
所以這份遺囑對某位非婚姻子女 是用(遺贈)的方式處理.
要申請繼承 當然要所有繼承人(受贈人)簽名畫押.如沒記錯還要印鑑證明書
所有人都無異議後 代書就可以處理後續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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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對民法的認知 如有錯 請達人指正..
所以,那些錢就是阿嬤的
然後,阿嬤立下遺囑是由8個子女持分
這邊的子女必須是阿媽的小孩,但這邊的疑問是…其中一個子女是過世阿公的私生女 可以共同持分嗎?
這其實很簡單,那當然可以不用分給她!
因為…她又不是你阿嬤生的
可是,其他7個你阿嬤的子女沒異議的話
是需要照遺囑上分配來執行(因為有她的名字)
至於遺囑有沒有效?
那在法院上,是有效的文件(除非,你有辦法證明立遺囑的時候你阿嬤是無判斷、思考能力)
而你阿公的私生子因不在遺囑內又不是你阿嬤生的,所以不會分給他們的
至於遺產稅,因為是政府規定要先扣除
其實政府也很怕你拿了遺產後跑走躲起來不繳稅的,因為…他又不能強制扣押你的財產啊!
你該不會是因為你爸的遺產要跟你姑姑分,才上來問這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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