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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產相關問題!請大大解惑!

事情是這樣的!
阿嬤在我阿公走之後沒幾年就立好代筆遺囑了。
在今年我阿嬤走之後這張遺囑才被拿出來,上面很簡單,就是八個子女共同均分,代筆遺囑有三位見證人,但遺囑沒有法院認證章,這樣代筆遺囑算成立嗎?
還有就是其中一個女兒是我阿公的私生女,這樣他有權可以分到遺產嗎?
另外他是註名被遺贈的,因爲處理這些事的都是我姑姑在處理,目前都還沒簽名跟蓋章,因爲此事有委托代書,遺產稅都還沒去申報就要簽名蓋章,需要簽名蓋章完才可申報遺產稅嗎?



2016-12-03 7:4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問題
基本上 遺囑可由三位見證人(其中一人可代筆) 口述無誤後 立囑人當場簽名畫押..應該就可以成立
(必須在精神 神智清晰下 立的遺囑)
上述由子女平分 也算是合理 畢竟遺產(遺囑)中(特留份)也沒有偏差..
私生女可否分到財產?
都已經註明是(遺贈)是可以的





那在請問一下 我阿公還有兩個私生子 ,但沒在遺囑上,他們有權回來要遺產嗎?(特留分?)
niclu wrote:
那在請問一下 我阿...(恕刪)


首先阿公的遺產 是由元配全數繼承..
元配過世後 遺產當然由第一順位繼承(子女)..
請問 阿公的(非婚姻子女) 跟阿媽 有血緣關係嗎?
答案應該很清楚 沒有.
既然沒有血緣關係 有權利繼承嗎?
所以這份遺囑對某位非婚姻子女 是用(遺贈)的方式處理.
要申請繼承 當然要所有繼承人(受贈人)簽名畫押.如沒記錯還要印鑑證明書
所有人都無異議後 代書就可以處理後續事宜.
>>>>>>>>>>>>
這是我對民法的認知 如有錯 請達人指正..



aquarise02 wrote:
首先阿公的遺產 是...(恕刪)


阿公的遺產應該是元配及其子女繼承吧! 不是全部都元配的。 看一下王永慶的遺產分配就知道了。

longxing wrote:
阿公的遺產應該是元...(恕刪)

PO主開宗明義就道出.阿公過世後 子女都把遺產過戶給阿媽(元配).
所以那份財產都是阿媽的(元配)名下
阿公把財產給了阿嬤,是基於她是伴侶(法律上,阿媽是第一順位繼承人+子女無遺產持分的異議)
所以,那些錢就是阿嬤的

然後,阿嬤立下遺囑是由8個子女持分
這邊的子女必須是阿媽的小孩,但這邊的疑問是…其中一個子女是過世阿公的私生女 可以共同持分嗎?
這其實很簡單,那當然可以不用分給她!
因為…她又不是你阿嬤生的
可是,其他7個你阿嬤的子女沒異議的話
是需要照遺囑上分配來執行(因為有她的名字)
至於遺囑有沒有效?
那在法院上,是有效的文件(除非,你有辦法證明立遺囑的時候你阿嬤是無判斷、思考能力)

而你阿公的私生子因不在遺囑內又不是你阿嬤生的,所以不會分給他們的
至於遺產稅,因為是政府規定要先扣除
其實政府也很怕你拿了遺產後跑走躲起來不繳稅的,因為…他又不能強制扣押你的財產啊!

你該不會是因為你爸的遺產要跟你姑姑分,才上來問這事情?
是想搞清楚而已,我家人什麼都不懂,也沒有所謂要爭的意思,所以就算這兩位在外面的叔叔跟我們遺贈的是同一家人,也沒權力囉?
所以遺產稅的部份是要先簽名蓋章嗎?
你好1.簡單說阿公的遺產,那二個叔叔若是你阿公和有法律關係前妻所生,則可分阿公的遺產,若是私生子,則要確認二位叔叔和阿公的親子關係存在後才可分
2.你阿嬤的遺產則和那二位叔叔沒任何關係,除非是你阿公死亡時,二位叔叔有提出確認親子關係訴訟,若成立最多也只能和其他第一順位繼承人一同繼承你阿公的遺產。
阿公的遺產已經過戶給阿嬤繼承。所以這件事跟阿公沒關係了。

阿嘛過世,法律上就是阿嬤的子女繼承。這個子女,指的是法律上,必須是阿嬤親生跟收養,

所以凡是阿嬤生的,都有繼承權。此外,如果不是阿嬤生,但在阿公跟阿嬤都同意下完成收養的非婚生子女,也有繼承權。

同理,非婚生子女,也沒有收養,也沒有血緣關係,就沒有繼承權。

現在有遺囑,處理方式有兩種,第一就是所有法定繼承人簽名同意,以遺囑內容處理。遺囑說分給誰,就分給誰。

第二種就是法定繼承人先向法院申請分既得保留份。然後剩下的再以遺囑內容分配。

並不複雜,找個代書就能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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