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以前在mobile01總是看看神人p圖甚麼的度過偷懶的時光,沒想到第一篇貢獻就是抱怨文啊!

其實也不算抱怨文(裝甚麼氣度),畢竟想想類似我們這種一輩子可能買不了幾次房子的平民大概也有幾人,希望我們的經驗可以作為大家未來的參考,別犯我們的錯誤啊~
==以下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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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的我代表我或我老婆
夫妻生了兩個小孩後深感終究需要給孩子們自己的空間,所以到新北市,準備一筆預算要買房子。
考量我們在魯蛇界打滾這麼多年,資源實在有限,於是就在網路上找永和的舊公寓。
接待我們的住商的房仲先生,姓氏用閩南語發音為ku,以下我們稱為ku桑好了
看屋通常要看好幾間,再慢慢挑選合眼的物件
其中有一件在窄巷裏面,ku桑帶我們看了,看起來交通離小孩的學區很近,生活機能也很方便,引起我們的興趣,而一開始要選的時候ku桑卻沒建議我們優先考量
(雖然不一定有關但事後回想才覺得…可是沒有證據的事情我不好亂說)
我問:如果有甚麼隱藏的問題請務必告訴我們,我們可以再挑別的房子喔!
Ku桑:沒有啊
我:真的喔,沒有說比如賣方是無良投資客張O晶情形或者房子有 #漏水 甚麼的?
Ku桑:真的沒有啦,你們看(拿出公司的物件描述),在漏水這邊的欄位有打勾說沒有啊!賣方要再問同事,這是同事開發的案子
後來因為生活機能&價格的考量,還是決定買這間。
到了要買的時候,到了仲介公司的會議室,卻發現『屋主』紅宜均 小姐沒來,而是一位代理人塵踐蔘先生
我有點懷疑,問ku桑說紅小姐是不是人頭啊?賣房的大事可以派別人來談,我不太願意買這種來路不明的房屋
經過ku桑的說法是紅小姐出差不在可是真的很想賣掉,既然我有時間就請人來代她處理
(現在回想才覺得早知道我該找個理由改日期或停止交易的)
有內鬼停止交易(為什麼腦海浮現這畫面啊XD)
我:那有人可以保證屋況嗎?
Ku:有啊妳們看(又指了公司的屋況描述)這邊都有
我:不可以漏水喔,我不想弄得自己跟鄰居很麻煩 (我也不知道自己當時怎麼這麼介意漏水問題,現在才知道也許是我的預知本能有被啟動吧,但本能啊你怎麼不啟動的完整一點呢)
Ku:不會的不會的,就算成交後半年都還有保固
最後還是在輕率的狀態下就成交了

買房子還可以輕率活該當凱子啊我
可以主張急迫輕率無經驗嗎
到了這個年紀還主張急迫輕率無經驗也說不過去
說在魯蛇界裡面要買房子買到很有經驗也不太容易啦 ^^a
買了之後因為恰巧遇到民俗月,擺了一整個月沒有去裝潢,也就在這期間完成履約金額的給付
所以我也要提醒想要買房子的捧由,除了避開民俗月本身以外,農曆六月也要注意一下,有些狀況若能提前發現,就還來得及收手了@@
等到農曆八月請了設計師,本想只要把廚房改一改牆壁刷一刷就可以搬了
豈料浴室的水龍頭一開,水就嘩啦啦地流到浴室外的房間地板上了.....
水就嘩啦啦地流到浴室外的房間地板上了
水就嘩啦啦地流到浴室外的房間地板上了

我們夫妻開始感到!#$%,決定打給ku桑。

Ku桑帶了賣方的仲介曾君一起來看,我問這下該怎麼辦,不是說不會漏水嗎?
此時曾君發話了:你們看屋時也看了屋頂沒有樓上漏水的痕跡
我只有保證不會從樓上漏到這裡_不包括這裡漏到樓下啊
我只有保證不會從樓上漏到這裡_不包括這裡漏到樓下啊
我只有保證不會從樓上漏到這裡_不包括這裡漏到樓下啊
到這裡我真心想請教買房界的前輩們,真的是整個不動產仲介業對於物件漏水的認定只包含從樓上漏下來,不包括從物件本身漏出來的嗎?
由於樓下似乎是空屋,我請ku桑到里辦公處協助取得屋主的電話,然後ku桑叫我自己聯繫他們檢查自己家有沒有被我們的水滲漏下去

到這裡我又想請教買房界前輩了,我直覺以為這類事務會是仲介的服務範圍,我會不會有太多的奧客心態呢?
但我還是自己聯絡了。不料電話一接通,說明情況後,樓下屋主第一句話竟是『終於有人要處理了』...說漏水問題已經困擾他們好多年,所以不太住在這裡了
後來我問ku桑說你有騙我嗎?他說他不是開發者不會知道這種情形,
ku桑問曾君說他有騙他嗎?曾君也說他又看不到樓下,也不會知道這種情形。
我真心不高興了,告訴ku桑說『對啊對啊你們當然不會知道,以後誰準備甚麼爛房給你你也照樣賣,你不就要浪費很多時間在擺平糾紛上?這些力氣為什麼不拿去多賣幾間新房子咧?』
ku桑沒有理會了,可能覺得我在說氣話吧。為什麼他都不知道我是給予真誠的建議呢

後來仲介們找了那位『前屋主的代理人』塵先生來,一來就不讓我說話,自己先碎念完說浴室的門檻壞掉了補起來就好bla bla bla...大概是打算先講先贏吧?
我也預感此事恐怕要認賠了 我內心覺得認賠無所謂(是有多少財力可以認賠無所謂啊哈哈

塵先生一開始說要找公正的第三人來鑑定抓漏並修復,我請ku桑找住商公司有合作的廠商來,但因為此時我認為基礎修繕的效果不知能維持多久,下定決心乾脆把兩間浴室重新裝修,把所有問題都解決完。所以主張請人鑑定與估價就好,請塵先生或紅小姐照估價賠償金額就好
但後來ku桑卻告訴我,沉先生認為當初他自己持有這間房子的時候浴室有做過一次都沒漏水我一來就會漏,他不相信,他要自己請來師傅在我浴室門檻打上矽利康,若不會漏水,此事就結束了(放X!他明明有修繕過一次,有問題才放在那不住也不租的)
我的怒氣上來了,要用矽利康不如我自己去小北百貨金興發買一條啦,這麼勞師動眾的做甚麼? 但為了證明我自己沒冤枉人、為了讓房仲看見房屋詳細的漏水情形、為了讓塵先生或紅小姐(誰知道究竟賣方是誰)認錯,我同意讓師傅再做一次漏水測試。
師傅來到我的浴室打上矽利康,說隔天乾了以後可以在浴室放水觀察會否漏水,如果是門檻問題的話黏好就不會漏了,若還漏就要看是浴室地面哪裡的問題。
因為大家的時間無法喬攏,我當場表示在我可以到場放水的時刻能夠開直播或錄影給相關人等看;塵先生說我指定的時間他本人若不能到也會請其他人一起來。
但到了我要放水的時間,無論是曾君或賣方都無人出現,所以我依約打開手機錄影了。
放水完不到半天,水還是流出來滿地都是,而且還是漏到樓下
我請來ku桑確認漏水無誤,但賣方仲介曾君、塵先生或紅小姐或甚麼賣方相關人士仍然都沒來,ku桑致電曾君也沒有回覆。
至此,事實上我抱著認輸的心情,告訴ku桑說:已經拖很久,我必須裝潢了,如果你還找得到賣方的話,我可以配合提供估價單讓對方考量怎麼賠償吧

裝潢開工後的幾天,ku桑說賣方有誠意要賠償我們,突然之間覺得露出一絲曙光啊~~
我準備了報價單,因為我這次裝潢用料跟做工都選品質比較好的,所以有提醒ku桑說我們的金額有報比較高,請轉交給賣方針對修繕項目估一個基本的費用,再來協調金額;也提醒ku桑說因為當時小孩正好在感冒中我希望會面能盡快結束,不要有甚麼枝節
再度到了仲介公司,由ku桑的組長主持,賣方來的仍然是塵先生,一進場就又碎念了一陣為什麼不等他來放水測漏bla bla bla…我覺得很煩,問說那你到底要不要切入正題,結果沉先生竟然問我今天要幹嘛?我還真想問他幹嘛來@@
耐著性子從測漏時他放鳥不來開始講完,結果塵先生問:甚麼報價單我不知道啊?
大家吵了半天才知道,我的報價單藏在賣方仲介曾君的手上,未曾提供給賣方
曾君一副沒事的模樣說:我覺得你們的報價太高了,沒必要給賣方看,那我們現在看嘛!
我:可是我要回家照顧小朋友欸!你這樣我們到底來幹嘛?
塵先生看了一眼報價單說:你們弄這麼貴是要鑲金嗎?
我火氣也上來:鑲金也不關你的事,我早說了這些項目你也估一個基本的價格來協調賠償是哪裡聽不懂啊?!
後來塵先生跟曾君竟然就自顧自的離場了,我也覺得很錯愕。
ku桑說的誠意原來是叫我們來吵架嗎?
然後ku桑告訴我們,賣方不服這次測漏水的結果(不然你叫水不要流啊),轉述師傅認為就是門檻壞掉打算賠NT4500.....(師傅又沒來都是你在說)
我的修繕工程費用大約是4500[鎂]吧!我真是充分感受到他的誠意=.=
此時ku桑的組長給我一個絕妙的建議:你們現在請工會成員鑑定看到底甚麼狀況吧~
我整個大傻眼,我已經在裝潢的過程中了,舊浴室早就拆光光,而且一拆才知道,前屋主之前修繕是直接把第二層磁磚貼在原本的磁磚上,根本沒有把原本的磁磚拆掉重做防水

連地磚都是直接用廢料墊高後往上貼瓷磚,最好這樣會防水...

再說,之前來鑑定的可是塵先生請的師傅喔, 師傅說不會漏就是門檻壞會漏就是浴室地面有問題,自己請的師傅不相信,難道我請來的人他會信?
而且在會議前,仲介公司也完全未做準備,沒人知道開會理由,沒人整理爭點
結果完全是個浪費時間不知道在做甚麼的會議,不歡而散
後來ku桑跟他的組長幾度用電話跟line跟我聯繫,叫我要提出調解。
我問:調解的重點是要有人來而且有誠意要調解才有用啊!那個紅小姐是人頭是要怎麼找人?又那個塵先生一副就要賴帳的樣子找是有用喔?
Ku:她是賣方啦,塵先生是代理人而已
我:那我不滿意這個代理人,請她本人來!
最近…連ku桑都失去聯絡了…此事恐怕會不了了之吧!QQ
心得:
- 我自己覺得這件事情也許是塞翁失馬吧,因為買房子的時候它本來是間舊公寓的,因外觀老舊讓我用低於同地段每坪5萬的單價購入;雖然省下來的錢都投進去裝潢了,但想到未來可以帶著孩子們入住漂亮的屋子似乎也不錯,這叫精神勝利法嗎^^a
- 買房前與房仲溝通的時候,若要錄影錄音確認他們沒騙人實在太難了,只是提醒各位想透過房仲買房的朋友們,對於介意的事項一定要問得很詳細,例如我的漏水問題,請分成
(1) 請問樓上會漏水下來嗎?
(2) 請問這裡會漏水下去嗎?
都確定穩當無誤後再下決心吧! 最好在付尾款交屋前可以做一次完整的測漏水:將浴室、廚房地面的排水管口封住,蓄水不用很深,約一個指節就好,隔天看看水是否仍安然待在原地,否則只好下樓去道歉&賠償了@@ - 若買屋目的在於自住,要避免實際出面的人不是『屋主』的情況,若到了簽約日才發現這個狀況,要想辦法保護自己,甚至拒買,房仲為了賺到你的錢一定會替你也替他們自己找到解決方法,別像我一樣太容易相信仲介喔~~
==12/02 回覆各樓==
感謝大家回應
1.我們不是來討拍(才怪


2.隱藏大多數人的姓名卻附曾君的連結,因為這是他本人公開的仲介資訊,本來就可以看;其他人沒有提供,我們就不該洩漏
3.我們自己傻,這件案子已經沒救了

4.11/29 ku桑及其組長又來徵詢我們的調解意願,說由公司當聲請人,我們雙方當對造人,這樣是可以的嗎??
不過這兩天又消失了(是說也沒幾天啦也許還在跟賣方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