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最近的推動都更政策

1.內政部推都更 容積獎勵最高1.3倍
2.都更房屋稅 終身減半
3.住戶參與估價者的選任
4.推動修法鬆綁30%建築放款規範
5.強化不同意戶的處理作法

有哪一相到底是真的想推都更啦?一直給糖吃不擔心以後只願吃牛排嗎?
出處:http://www.dg543.com/thread-375-1-1.html

1.內政部推都更 容積獎勵最高1.3倍
政府放寬基地條件並且分500平方公尺以下為小基地、500到1000平方公尺為中基地,1000平方公尺以上為大基地,而小基地維持原本提供容積獎勵,中基地容積獎勵則為1.15倍,大基地則為1.3倍,依照不同都更案的需求給予不同的容積獎勵的趴數,不用刻意追求大基地的容積獎勵而導致需要更多的住戶點同意才能進行都更,由於文林苑案之後都更都得必須達到100%同意才能進行都更,而導致現在只要一個人不要就只能作罷,此政策如果實行一定多少能推動一些原本推不動的案子。

2.都更房屋稅 終身減半
這一個政策提出我想是最有爭議性的一個,給予參與都更過後的住戶房屋稅和地價稅終身減半,只要一直自住(或是不賣)就能夠一直享有房屋稅減半的優惠,對於過去已經完工進住的都更戶確實有較大負擔的房屋稅問題,目前的政策對於都更戶房地稅只有兩年半減稅的優惠,兩年辦過後就恢復為原來的稅制,對於原本家庭收入不高住戶有較大的負擔,而終身減稅的確能夠幫助這問題解決。

但也產生了其他的問題,例如,原屋主住了兩個月突然過世必須要移轉那減稅優惠還有嗎?對於那些不能都更而且還住在老舊房屋
的住戶依然繳交房屋稅的住戶公平嗎?還有那些已經完工的都更戶是否應該也要有此優惠才是吧?


3.住戶參與估價者的選任
都市更新現行的規定都是由實施者(大多是建商),選出三家估價者進行估價的動作,而這個動作對於都更戶來說有很大的疑問,建商所選出的估價者是否有內定名單之類等,而政府未來將改成實施者(建商)推薦估價者,在由都更戶來共同選出三家進行估價的動作。

這點我非常贊同,將挑選估價者的流程透明化,先前都是由建商選出三家,難免會讓都更戶有些疑慮,此政策若通過多少可以讓那些疑心病很重的都更戶點頭同意才是(咦?)。


4.推動修法鬆綁30%建築放款規範
推動修法鬆綁30趴的建築放款,此相政策是小英特別指示金融機構參與都更,並提出對於都更有利的推動方法,而金管會主委也馬上提出了此項政策,然而鬆綁30趴建築放款對於銀行有很大的風險,但主委表示:銀行內部有徵審及風險控管的機制所以銀行會自己評估風險喔,那如果照這樣說,金管會照理說應該可以撤掉了吧?反正各銀行都可以只是自行評估啊,我想這項政策是必須要好好規劃與評估否則會大大的衝擊台灣的經濟啊!


5.強化不同意戶的處理作法
有些釘子戶死不搬就不搬你耐我合,這嚴重的降低都更的配合速度,而台北市超過30以上的老舊住宅真的太多了,不都更不行,屆時政府會主動協調這些釘子戶(希望他們無要跟民眾理論而是用柔性導的方式,並幫助民眾爭取安置措施與住到社會住宅等。



2016-12-01 14:51 發佈
文章關鍵字 都更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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