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持份問題請教

想請教懂此問題的人

我於十年前購入一棟雙併透天厝,當初建造時僅有四戶,我買的是左後棟
前兩棟的中間有一條通道,除後面兩戶的出入唯一出入口外,也可停放車輛

問題來了,最近想要換屋,房仲告知此路非我們四戶所持有,唯一持有的是右後棟的屋主,
我也不知道為何只有他們有,而因未持有此地所有持份,導至現在看屋買主都不敢下手,
即使十幾年來都是我們四戶在使用,但確實會有不確定因素在內,若地主封地,我們豈不無法出入。

想請教此狀況是原建商疏失?可以求償要求取得土地持份?或有什麼其他方法或管道可行?

PS:此地約有27坪大小,而右後棟持有2000份之35 前兩戶及我們未持有

若依建蔽率及容積率來看,此地應該也沒辦法再有建築物才是
2016-11-21 13:4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土地 問題
資料不夠多 , 所以 很難回答~~~~~~~~~~

xxxxx26 wrote:
資料不夠多 , 所...(恕刪)

請問還需要哪些資料?
前程四緊就是:手頭緊、眉頭緊、衣服緊、時間緊
此地約有27坪大小,而右後棟持有2000份之35

也就是說這塊地還有另外2000分之1965有另外的共有人,所以你不用擔心"右後棟"的封路,因為依法(土地法34-1)他沒權力,這塊地如何處分得超過一半持分的說了算.
自己的地,地籍調一調,

http://easymap.land.moi.gov.tw/

之後切到付費系統(中華帳號就可代付)

查一下地號的明細不就知道地是誰的

真的不是你的,就不是你的,自己不查,房仲隨便說說,你就隨便聽聽吧~~

你權狀看了沒?

Eigen wrote:
自己的地,地籍調一...(恕刪)


這些基本的,我還是會做,不知道你懂我問題沒?


lichujen wrote:
此地約有27坪大小...(恕刪)


這塊地調過資料看,有五位持有人,持分都不同

超過一半的人說了算?有這說法?
前程四緊就是:手頭緊、眉頭緊、衣服緊、時間緊
土地法第 34-1 條(第一項) 共有土地或建築改良物,其處分、變更及設定地上權、農育權、不動產役權或典權,應以共有人過半數及其應有部分合計過半數之同意行之。但其應有部分合計逾三分之二者,其人數不予計算。
所以今天一個持有超過2/3的所有人,可以不用鳥其他持有人,想做什麼都可以的意思?

我有解讀錯嗎?
前程四緊就是:手頭緊、眉頭緊、衣服緊、時間緊
遊戲狂 wrote:
所以今天一個持有超...(恕刪)

不是想做什麼都可以.是要經過法院..
我覺得你先調使用分區看.是什麼地..
1.就算沒持份.當初[也有使用同意書.問問.鄰居.或起造人..(有時買賣契約也有註明)
2.就算沒同意書.那也是你們的使用道路.也不能封..除非乙有別的路..
3.當初建商因該想省代書費.所以只過後面的人.想說他一定會留做道路...
仲介在鬼扯.誰規定門口的路.一定要有所有權.才能走..
老透天房子常常都有這類型的問題(老公寓也有可能發生)

至於為什麼? 理由很多, 要調閱相關資料才會<比較>清楚

1.調閱相關土地(及建物)謄本, 甚至是相關地號的異動明細(標準用語是 異動索引)

2.調閱當時建築的建築執照及使用執照的圖說文件

3.如果是都市土地甚至要調閱使用分區證明

4. ...等等等

最清楚的就是找到當年建設公司配合的代書和建築師詢問




簡單來說

如果是不合法的, 那當年建設公司過戶給第一手客戶時, 地政事務所就會檔下來了

所以, 向建設公司求償?? 還真不知道要用什麼理由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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