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早年祖先位於桃園農地至父母這一代共有28名繼承人
而小弟父母這一房分得約500坪,因父母有意處置這塊持分,
惟未完成土地分割,僅確認持分為1/28,約500坪。
在尚未土地分割情形下,是否可買賣持分呢?
而其他27名繼承人享有優先購買權對嗎?
這件買賣行政程序建議找先代書協助處理,然後再找房仲協助買賣事宜,
是否較為適當呢?以及這種情況,賣出的難度是否頗高呢?謝謝
PS.該土地是位於楊梅交流道愛買附近的農地,經查該地無法做為建築用地。
共同持有人間的交易問題會少很多 但相對價格不是所謂的市價 因為要考慮未來持有的風險與整合問題
一般會整合到一定的程度再來協商分割的問題比較務實 500坪說多不多說少又不少 不建議抱太多希望
500坪是每個繼承人都一樣多嗎?那很恐怖喔,500坪就1.6分多,28塊就接近14甲。好大一塊地。
先寄通知給所有共有人,你想要處理土地,有無人願意承購。你訂一個價格出來,如果都沒人要買,你是可以直接出售的。但是這樣共有持份的出售,其實價格不會好看。像是我老家房地大概100坪吧,分三家,我又分到其中一半,也就是1/6。有的家分得比較細,之前法拍法院通知,一塊1/25,一塊1/30,法院通知幾次,都是流標,一直問我要不要買。當然,沒興趣。
更好的解決方是,是你現況怎麼用?那麼大一塊農地,總有人在耕作吧?那耕作的狀況是怎樣?實務上最好就是辦理分割登記,把田埂地界弄清楚,但這要花錢,其他人願不願意做?這牽涉到土地利用現況。分割登記是一勞永逸的方式。分割後你想幹嘛就幹嘛。
所以解決方案選擇不多,但要怎樣跟另外27位地主協商,這是比較麻煩的事,仲介跟代書,工作就是這一塊。想省錢就自己去跑。
把土地法34-1條看一看,找超過一半土地的地主同意就能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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