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陣子我父親開始著手處理祖父留下來的土地
卻發現有人在其中一塊地上面蓋房子。
想請問一下...
是否可以直接要求他拆屋還地?
對方如果要求我們用房子的價格跟他收購勒?
以及
是否對方在那邊住十多年土地就會變成他們的...
以上是父親請我詢問的
求各位回覆了!
因為~只要佔有10年(善意/已知)或是20年(惡意/未知)
他可提出時效佔有地上權~
他將成為有權佔有!
縱然你有土地所有權,您也無法使用這土地了!!
無論您家土地是否是租借...
現在要做的事,立即向法院提出對方無權佔有,竊佔土地
要求遷移拆除,返還土地,
並可再要求5年的土地租金!
需注意的是:
無論他是否同意遷移拆除,都還是要向法院提出要求其遷移並返還土地...
建地~價值應都不會太少...
建議您還是要找專家處理,
可找專門處理土地相關的代書或律師處理...!
有許多專門處理土地的代書比律師還厲害!
祝您順利!
ttps70218 wrote:
只要你們有土地所有權狀
就算他住100年
地也還是你們的
至於他蓋在你們地上你是可以告侵佔並要求拆屋還地的...(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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