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各位小弟父親已過世,其間我於繼母因為房地產橋不容,所以繼承房子全用持分方式,其中有一棟位於學區的房子算是比較有價值,但是因為我經濟上有考量,加上爸爸的大哥有意收購請問繼母那邊有帶一個未成年的弟弟 也是持分者,但是前陣子他也跟我購買部分地段,已無存現金。這筆買賣是我跟爸爸大哥談,請問應該不需要透過我繼母介入就可以完成買賣了嗎? 持分的房地權狀也在我身上。補充 上頭權狀是寫這樣權利範圍:公同共有 1分之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