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想如果哪天我有能力換屋, 我希望把我的房子以不高於10年前購買的價錢賣出以現在的市價來看大概是6折我希望跟下任屋主簽約, 日後它賣出此屋時也要遵守以不高於買價的價錢賣出,並延續該約至此屋後續的所有屋主違者將獲利全數捐贈給公益單位請教這樣的契約有可能有效嗎?
JasonStock wrote:我在想如果哪天我有能力換屋, 我希望把我的房子以不高於10年前購買的價錢賣出以現在的市價來看大概是6折我希望跟下任屋主簽約, 日後它賣出此屋時也要遵守以不高於買價的價錢賣出,並延續該約至此屋後續的所有屋主違者將獲利全數捐贈給公益單位請教這樣的契約有可能有效嗎? 如果要簽這條但書,我可以直接跟您說房子賣不掉啦如果您覺得可以賣得掉,也真的賣掉了,麻煩po上來打我臉,我無條件接受
photoshare wrote:隨便就一堆漏洞可以避掉。...(恕刪) 我也覺得一定會秒殺我的本意只是不想讓我以及我的房子變成推升房價的助手, 且要讓這個美意延續下去(不然有人買來隔天一個轉手不就賺翻了?)可以舉個漏洞的例子嗎?cobrawu wrote:我可以直接跟您說房子賣不掉啦...(恕刪) 以現在一堆只想炒房的人眼裡當然是個麻煩不想碰但是對於只是想買一個自住的上班族絕對是眼睛發亮的標的!用低於市價的價位買到超值的自住小房, 可以把錢花其他地方增加經濟活動不是對大家都好(除了炒房維生的人外...)至於打你的臉我一點興趣也沒有, 我只想幫助人, 打妳臉不是我的專長...
基於民法契約自由的原則只要不違法,不違反公序良俗都有效但是今天我六折買了,再找個自己人以六折賣給他,但""不小心""忘記寫要以六折價賣自己人以原價賣出,價差我跟他一人一半一、我沒有獲利,所以不用捐公益二、自己人是善意第三人,不知道我跟你的契約(除非你抓得到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