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小弟我看上一個物件,但是存款不足,想說可以先跟父母親借錢然後再用青年首購來購買房屋,因為總價一千七左右,可能要先跟父母拿八百,這樣子的狀況下會被課稅嗎?
CHUNG AN wrote:
因為首購那邊也要繳房貸,如果我又說要還款給父母親這樣子會不會不被採信⋯小弟我薪資約莫55k
有可能,但是你把該做的動作做好,就不會有問題。借錢沒人規定你要幾天還完。你跟你父母借錢買房子,天經地義的事。約定五十年歸還,也是可以的。只要你有真的還錢動作,國稅局也無可奈何。啥叫做還錢動作?就是每年連本帶利比方你還你爸媽20萬,50年還完,你爸媽爽就好了。難道國稅局還可以限制借錢利息不能太低?還款期不能太長?
但你可能會被列管很長時間,要用匯款的動作留下資金往來的證據,不然如果有一天國稅局想到要查,你連續幾年沒有還款動作,國稅局可能就會因此認定是假借貸、真贈與,直接罰錢課稅。啥叫借貸?一個是有借據文書證明、另外一個則是有還款、還利息的動作,這個動作最好是以銀行匯款留下証明為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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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回到原問題,你有沒有還款能力,不是國稅局要關心的,是你爸媽要關心的。如果你是借貸,你沒有還款能力,是借你錢的人應該要考慮的事。為什麼你爸媽不擔心?
這才是關鍵議題。擺明了你爸媽要給你這筆錢,不是嗎?既然如此,你就應該從利用贈與稅免稅額的角度,進行合理避稅的動作。同樣的,你沒有還款能力,還要搞借貸形式,國稅局當然不會讓你好過。既然是要贈與,你就應該利用贈與的規則去操作。
你爸媽夫妻財產往來不課贈與稅,所以第一件事,把錢往你爸媽帳戶裡面各分配220萬,然後兩個人分別利用銀行匯款220萬到你帳戶中。這樣你就有440萬。其他不足的360萬。你要簡單一點的話,就是拿這440萬當成頭期款,先去繳錢,然後設定貸款開始慢慢還銀行。
等明年1月1號過了,你爸媽再各給你220萬。這樣你就有原本你爸媽要給的總額,再去銀行把這筆錢提前繳掉。不過這一點你應該跟銀行先講好,約定提前還款的規則,這樣才不會到時候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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