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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9-20 16:25 發佈
簽名就要小心
既然不小心簽了成交合約
那就先恭喜版主了

如果要退訂
我想契約書上面都會載明不管是買方或賣方
雙方各要賠償的部分

若是版主真的確定要退訂
毀約金49萬以及仲介費10萬

毀約金是給原屋主
而10萬就是給仲介的

那也只能先與仲介協調
也要與屋主協調
看是否能賠少一點
不然將來走法院版主可能就要勞民傷財了

JOJOWATER wrote:
簽名就要小心既然不...(恕刪)


目前仲介只請我們在思考
希望我們買下來
到時候在幫我們轉賣....
至於屋主 合約書上沒有聯絡電話
我們聯絡不到
請仲介幫我們聯係或提供電話
他們不願意給
只說明屋主要照合約走
可是...我怎麼會知道 這會不會是仲介自己的片面之詞呢?
唉 最糟的程序已想好了
今天還是無法三方一起面談的話
明天只好提出申訴了
即使是我方弱勢 至少賠償金也許可少一些
先問你!你喜歡這房子嗎?
喜歡就沒問題!
不喜歡當初不應該出價,不然出拔辣價否決!
坦白說沒有贏的勝算,這是仲介引你入甕

oliverwang wrote:
先問你!你喜歡這房...(恕刪)


屋況還可 區域不喜歡
沒有到真的很想買
出價只是因為業務一直說
可以出價看看 填個單子而已
有就有 沒有就沒有
才不會錯過可惜
而且價錢差距跟我們談得金額差60萬
一心認為不可能 一心認為試看看也無妨
因為第一次買房 沒有做足功課
是我們的過錯
才看一次 十分鐘而已
就中獎了......
真的覺得非常傷心 以後再也不敢看房子了

m22067 wrote:
屋況還可 區域不喜...(恕刪)

他也一直說這個價錢有點不可能
但會盡力去試......
誰知道那麼好談成
感覺...就是一起串通 唉
若還可以就放寬心購買,總不能損失60萬吧!

就我所知 契約沒有經過5天以上審閱期

簽了也無效

如果是和建商買一定是這樣

和仲介買中古屋我不確定是否也是這樣

不過既然有契約應該就也有審閱期的規範

你可以確認一下 或請板友再解答了 有錯請見諒
貧富差距的元兇就是你………,造成這社會一堆人投機賺錢,就是太多人太好騙了。你只能利用審閱期或者合約漏洞去解約,再不然拿合約去找律師談談吧……,我們連合約都沒看到,實在無法幫你

m22067 wrote:
昨天請仲介帶我們去...(恕刪)


好黑暗哦~果然買房不能太衝動.....樓主在看房前有先調查過附近的實價登錄嗎? 不然你怎麼判斷這價位在這個時間點合理或不合理呢?? 莫非只考慮到符合你的預算價位,屋況不錯就簽了....這樣看來你也是有責任才對,可以少賠一點就算賺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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