詢問土地賣出後,承諾要把款項轉給他人的(契約),內詳

不知道要在哪個區塊詢問,如有不當請告知,感謝

大概簡單詳細說明

之前生活較困難並有負債,曾經借錢給渡難關,

己經把之前跟借的錢還清,

但為了感謝在他困難時出手幫忙,

名下有塊土地,為了感謝

承諾日後土地賣出後,要把土地賣出的金額,三分之一給

並要另外把三分之一的金額委託代為保管,以備不時之需,

是有家人,但在他困難時沒出手幫忙,反而想要那塊地,

因為這樣,所以才想寫份類似契約以保障雙方,

請問這份契約要怎麼寫比較合適,且據效力,是否要拿去公證之類的,

請版上懂法律的大大提供一下範本,感激



2016-08-28 3:11 發佈

杰洛a wrote:
不知道要在哪個區塊...(恕刪)

信託!
不用贈予稅?

人家既已還清借款了

別再多拿了

反正這是多的心意,到時想給就會給

若到時候,人家不想給了,拿契約硬是跟人打官司要<心意>也不大好看

Ruth2011 wrote:
不用贈予稅?
人家既...(恕刪)



版大可能稍有誤會

此類似契約的文件是(乙)主動要寫的

一來是為了感謝甲,一來是為了保護自己

講難聽一點,他的家人在肖想這塊地

卻不肯出手幫忙,他的家人是有能力幫上忙的

另外,是賣出後才把這筆金額的三分之一給甲

另三分之一託甲保管,三分之一自己留著

不是把土地三分之一過戶給甲,所以不會有贈與稅

土地目是還沒賣,也還沒要賣

因乙的家人最近有些小動作,所以才會想要先寫


我只是受人之託,詢問此類似契約要怎麼寫

所以版上懂這方面的大大看能不能提供一下範本

寫完後又是否要拿去公證什麼的,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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