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課徵房屋稅違反基本人權說,蘇建榮回應,居住人權是政府的住宅政策問題,可透過公共住宅等方式解決,跟稅沒有關係。
此外,蘇建榮說,房屋稅是地方稅,依「受益原則」課稅,民眾依房屋坐落所在地而享有不同的公共利益,課徵較多的稅「理所當然」。
以上段落節錄自--中時電子報:陳冲:不廢止也要降 財部:課稅理所當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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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這裡我先報告一下南北的房價差異:
3000萬在台北可以買間有電梯的華廈,但在南部相同坪數大概只要1500萬(或更低)就能買到。而台北人多花這1500萬到底是買到什麼東西呢:
1、土地的增值性
2、滿街的工作機會
3、全台最好的基礎建設
4、全台最多最方便的交通設施
5、全台最好的公共資源(包含教育、醫療)
6、........
7、......請自行補充
因為擁有這麼多全台最好的設施,所以台北房價比其他地方貴是很合理的。但這些東西並非「無償取得」,而是以比南部多花1500萬所買來的。
可如今政府為了合理加稅,竟然用這個裡由:房屋稅是地方稅,依「受益原則」課稅,民眾依房屋坐落所在地而享有不同的公共利益,課徵較多的稅「理所當然」。
這個「理所當然」講得很順口,卻完全沒有去思考到:這些公共利益早就反應在房屋價格上。要不是擁有這麼多的公共利益,台北憑什麼一坪賣那麼貴。而台北人又為什麼要多花一倍的錢在台北買房,不就是有這些公共利益嗎。這些公共利益民眾已經有付過錢了不是嗎?
我是覺得政府假打房之名行加稅之實的心態在此完全表露無疑,而他們也不再掩飾它真正的意圖:不管房市好不好我就是要加稅。
我認為這個房屋稅真的大大的有問題,一條牛到底要剝幾層皮才夠我們這些高官們花用。
cm4430 wrote:
這個「理所當然」講得很順口,卻完全沒有去思考到:這些公共利益早就反應在房屋價格上。(恕刪)
不知所云...倒果為因耶....
公共建設是政府出錢
請問房價是收給政府嗎?
反應在房屋價格上?
我看反應在早買的人荷包裡吧
請問買的早.買的巧的人有謂這公共建設多付出什麼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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