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進,
想請教有關房屋及土地移轉的問題
家裡在彰化有棟透天厝,原本登記在大哥的名下,目前實際居住人只有我與老父親
大哥想將房屋及土地改登記在我的名下,請問需要什麼手續及大概需要繳交哪些費用?
需要採用贈與然後交贈與稅嗎?或是有什麼比較簡單經濟的方式?
因為所有的稅費與貸款實際上都是由我與父親支付,僅當初登記在大哥名下。
對這方面不太懂,請各位先進指點。
不勝感激
littlewhale wrote:
需要採用贈與然後交贈與稅嗎?或是有什麼比較簡單經濟的方式?
用贈與要交
1.贈與稅,220萬免稅餘10%
2.土增稅,增值淨額約(自)10%,20%以上
3.契稅(現值6%)
4.印花(契價1/1000)
5.登記費(權利價值1/1000)
6.書狀費(1張80)
買賣一樣要交
1~6.(有金流免1,要申報)
經濟的方法.......
大哥夫妻贈與給大嫂
離婚
大嫂跟你結婚,再夫妻贈與.
免交1.2
更經濟的方法......
大哥大嫂離婚做剩財分配給大嫂
大嫂跟你結婚再離婚,做剩財分配給你.
免交1~4(選我保證最經濟)
不過依實際情況,你還是找代書規劃比較好!!
還有房地合一稅要考慮.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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