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淺 wrote:社區型透天的私設道...(恕刪) 可計入也可以不計入,如果計入建築基地的時候當然可建容積就增加,此時算一宗基地的申請,因為所有建物都同一張建照,但如果沒有計入的話,就視為面前道路,相對的可建容積就變少,屬於分照申請的案件,兩者的差別在於分照案件以後增建、拆除重建都不用受共有基地的限制。通常通路的部份會另外分割出來,所以權狀一般來說會拿到兩張,一張是建物所在土地的權狀,另一張是通路的土地的權狀,通路的所有權是持分的狀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