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項權利設定情形:
1、向oo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設定抵押權本金最
高限額新臺幣7,000,000元。
2、向ooo設定抵押權本金最高限額新臺幣
700,000元。
十一、得標規定:
□本件不動產以總價最高者得標。
□本件如債務人未事先指定開標順序時,即按各標順序依序
開標,於拍賣所得之價金已足敷清償執行費用、土地增值
稅、地價稅、房屋稅暨其他稅費、及本件(併案、參分)全
部債權額時,其餘各標即不予拍定,且縱使拍定,亦得職
權撤銷拍定。債務人於開標前到場時,得當場指定各標開
標之順序。
□如本件債務人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受法院裁定更生或清
算,致執行程序有應停止、撤銷等情事,或更生債務人於
拍賣公告前依該法第70條之規定,聲明願按拍定或承受價
格提出現款消滅本件標的之物上優先權及擔保權時,本件
拍賣程序即依該法規定辦理,停止拍賣程序、或於拍定後
優先通知債務人提出現款消滅物上優先權及擔保權,請應
買人注意。
□拍賣之不動產,如有開徵工程受益費,應依工程受益費徵
收條例第6條第3項規定辦理。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
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並應於
拍定、承受或應買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捐之切結書,
如未提出,本院得撒銷拍定、承受或應買;另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十二、執行標的現況:
□民國104年10月13日查封時:本件拍賣房屋目前由第三人
ooo承租使用,稱未聽聞標的有非自然死亡情形或輻射
屋,無增改建,上開租賃關係業經本院105年3月28日
曜104司執勤字第ooooo號命令除去,拍定後依現況點交。
□經本院函詢債權人、債務人、警局、當地里長、管理委員
會,就有無海砂屋、輻射屋、地震受創、嚴重漏水、火災
受損、建物內有非自然死亡或其他足以影響交易的特殊情
事均回覆不明。惟是否確有上開情事,請應買人自行查明
,並斟酌是否投標應買。
□本件標的之使用分區詳如附表。惟都市計畫分區嗣後是否
變更?何時變更?如何變更?均屬地方政府權限,應買人
仍應自行向各地方政府查明最新之都市計畫使用分區情形
,以利應買之參考。
十三、其他公告事項:
□本件標的如拍定後查得尚有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規定,須
併同移轉方得為所有權移轉登記部分而無法辦理本件所有
權移轉登記情事,本院將撤銷拍定,請應買人注意!
想請問各位這間法拍是否可拍~因為有兩個債權人~也沒寫拍定後塗銷~還有一條是拍定人要負擔之前的稅金嗎~
感謝各位的回覆~只是下列這一條不太懂~看內容是不是要付之前的稅金~
謝謝
拍定(或承受或特拍應買)人應承擔拍定(或承受或准予應
買)日至權利移轉證書取得前之地價稅、房屋稅,並應於
拍定、承受或應買後,提出同意負擔上開稅捐之切結書,
如未提出,本院得撒銷拍定、承受或應買;另如有因拍定
(或承受或應買)成立與否而爭執,致未能核發權利移轉
證書時,則以訴訟確定日為止。
應買人買受法院拍賣之不動產,應繳納稅費,茲略述如下:
一、土地增值稅
法院拍賣時,原則上,自拍定人拍定價金中扣繳至稅捐稽徵處。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之徵收,優先於一切債權及抵押權,因此由執行法院扣繳土地增值稅後,才可以分配給抵押債權人及普通債權人。但《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有例外規定:「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依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但書規定審定之移轉現值核定其土地增值稅者,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拍賣法院應俟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不須繳納土地增值稅,法院應予注意。
拍定人自法院拍賣土地取得所有權後再移轉時,再移轉計算土地增值稅原地價之前次移轉現值,以拍定日當期公告現值為準,但拍定價低於公告土地現值者,以拍定價額為準。拍定價格高於移轉當期公告現值者,應以公告現值作為原地價(即前次移轉現值)。如再移轉當期公告土地現值,未超過拍定日當期公告土地現值,免徵土地增值稅。拍定價格低於移轉當期公告現值者,按拍定價格與移轉當期公告現值差額計徵土地增值稅,並按一般稅率(20%、30%、40%)課徵,或按自用住宅優惠稅率(10%)課徵。
拍定後再出售或其他原因移轉,如打算以自用住宅優惠稅率課徵者,應注意以下事項:
一、一年前無出租:起算日期為取得權利移轉證明書之日;無他人之戶籍,即空戶。
二、一年前未供營業使用:若有他人之營業登記,則通報註銷營業登記,即可證未供營業使用。
三、遷入設籍:所有權人本人、配偶或直系親屬辦竣戶籍登記並無一年之限制(註)。
二、地價稅
法院拍賣時,被拍賣之原所有權人欠稅不必繳,拍定時,欠繳之地價稅優先扣繳。納稅義務基準日在每年8月31日前取得權利移轉證書者,當年期地價稅由拍定人繳。如在拍賣登記完成後再出售或移轉者,被拍定之原所有權人欠稅不必繳,法拍時,欠繳之地價稅優先扣繳。拍定人於拍定日後應繳之地價稅仍應繳清。
三、房屋稅
法院拍賣時,被拍賣之原所有權人欠稅不必繳,拍定時,欠繳之房屋稅優先扣繳。拍定人自拍定日起,按月使用情形計算繳稅。如在拍賣登記完成後再出售或移轉者,拍定人取得移轉證書後按月使用情形計算之房屋稅仍應繳清。
四、契稅
法院拍賣時,可選擇按拍定價或房屋現值從低作為申報契稅之契價。如在拍賣登記完成後再出售或移轉者,按房屋評定價作為申報契稅時之「契價」。
五、工程受益費
法院拍賣時,被拍賣標的之原所有權人若有欠繳工程受益費,按下列情況處理:
1.對於原所有權人欠繳「已開徵」之工程受益費:拍定人應繳清後, 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2.對於原所有權人欠繳「已公告」、「尚未開徵」之工程受益費:拍定人應出具承諾書,表示願於開徵時繳納該項「未開徵」之工程受益費,抑或提前將該「已公告尚未開徵」之工程受益費全部繳清,始得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
六、營業稅
在拍賣登記完成後再出售或移轉者,出售人為公司法人,按建物價5%營業稅內含。土地部分或所有權人為自然人者,不必加5%之營業稅。
七、所得稅
法院拍賣時,如有交易所得,房屋部分仍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如在拍賣登記完成後再出售或移轉者,出售房屋部分亦應申報。財產交易所得要注意:灱舉證;牞按財政部公布標準申報所得。
法拍土地時,原則上,拍定人不需繳納土地增值稅,而由法院自拍定價金中扣繳至稅捐處。依《稅捐稽徵法》第6條規定,土地增值稅、地價稅、房屋稅債權優先於抵押債權及普通債權受償,因此扣繳土地增值稅後,才可以分配給抵押債權人及普通債權人。例外:《土地稅法》第51條第2項:「經法院拍賣之土地,依第三十條第一項第五款但書規定審定之移轉現值核定其土地增值稅者,如拍定價額不足扣繳土地增值稅時,拍賣法院應俟拍定人代為繳清差額後,再行發給權利移轉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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