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有委任律師提告了,應該問你的律師比較清楚吧!直接提詐欺訴訟,你只要講一點就好。當初如果你知道這屋子有人自殺或自然人死亡你就不會購買了,然東森房仲又無盡查証之義務 ⋯ 之後就你委任律師應該很會講了。不過我猜最好的狀況是解除買賣契約,不然就是價金求償!
給你一個提示,詐欺要成立,"意圖"一定要成立才有機會 ~不法所有意圖是比故意還要故意,且需是主觀刻意下進行才成立~簡單來說,從頭到尾擺明就是要騙你而不是不小心下的過失,讓你有被騙的感覺.沒辦法讓法院產生意圖這二字的心證,那就鐵定敗訴~
keven423 wrote:他現在還不承認是凶...(恕刪) 法律不是這樣玩的~不要用你的主觀心態來看事情~你請的律師連這個都沒有告訴你,那可以叫他走了~這個真的不是重點,拿這個來作攻防必敗無疑~先去找-不法所有意圖-的定義~
漂白新招1. 半年/一年/年半/二年連續二次轉移..??疑似??有問題件已經沒有二年以內高額的奢侈稅頂多同價/虧錢轉移沒有房地所得 與增值稅even很少..只要 支付契稅等等交易規費成本=== 漂白成功 2. 帥過頭黃家進..老師在講你有沒有在聽3. 依據目前法院/地方高等 判例..樓主可以上網查查 二年之內連續轉移物件..要很小心'可能'會有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