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屋買賣問題

兄有一塊地給於弟蓋房屋(土地是兄名字,房屋是弟名字)

當初言名弟如要賣房時,兄有優先權,便以每年15萬折扣抵土地租金

現已過8年,當初房屋起造費用是300萬,現值為180萬,兄只要付60萬

請問兄和弟分別要付何種稅費用,要如何才能避免政府認為假買賣真贈與

謝謝
2016-07-01 17:24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買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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