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開始買預售屋時,跟建商簽合約書的是小弟我,貸款也是我,但是房地買的是老婆的名字,所以建商交屋時託代書叫我補原本的合約書上,在增加我老婆的名字上去,原因是說因為房子是買老婆的名字,想請問程序上是真的這樣嗎?需要在加上老婆的名字嗎?還是有其他用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