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ladylei wrote:男友四年前買了一房...(恕刪) "共同登記" 當然可以前提是 你的男友願意共同擁有嗎 還是你一相情願 想要偷偷登記? 觸法喔房地產的是專業的 不懂得話還是要專業的代書協助
由於妳未說明, 在買房的當時, 妳付出的頭款佔多少比例??舉例來說, 若120萬頭款妳幫付了5萬....妳們同住的這幾年, 他付貸款, 妳付水電, 相信也好幾萬了....因為這幾萬元就要求男生把房子所有權分一半給妳, 我個人不會做這樣的要求. 但若我是男生, 我應該會傾向把這些費用還給妳.畢竟只是情侶, 誰會變誰也不知道.今天換妳買房幾百萬元的價值, 妳男友花個零頭就要求房子一半的權利, 妳願恴嗎??保障這件事情, 名不正則言不順. 後面衍生的問題著實考驗人性.
SHCM wrote:由於妳未說明, 在...(恕刪) +1....繳的差距太大....再不結婚的前提下..建議妳做人不要太貪心...現在很多女生的想法 真的很..在不結婚得前題下....還不想經過他家人的手....我覺得妳想太多了....個人想法是 以"不結婚"為前題 我都是自己繳房貸 水電 稅金 頭期款我也會把這些費用還給妳頂多3餐各付各的 以後分手也不會有瓜葛房子這種事 不是你想怎麼樣就怎麼樣.....不是辦家家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