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k1991111 wrote:因為日前購入房屋,...(恕刪) 可以在地政單位 設定第一順位 同意權!!詳細名稱我忘了!!打地政單位電話問一下 問代書也行!!反正 就是過戶買賣 都要你們同意才能做動作就是了!!
請教一下優惠貸款的部份 與 樓主名下貸款差異甚多嗎?優惠與風險可評估後再確定是否用母親為登記名義人。(若有個萬一變成遺產時,又要釐清產權)當然選擇契約公證(借名登記)後,去設定物權(預告登記),爾後繳款收據或匯款紀錄(轉帳)保留起來,風險可以降到非常低的!再不然就是…«信託» (後略)。參考看看 不吝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