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一個問題,我有一筆農地400坪跟叔叔的建地80坪交換,因為我沒有要務農,但有蓋屋的需求,所以叔叔要耕種主動要求要換地.但不知道這樣的土地交換視同買賣嗎?這樣會不會衍伸出稅務的問題,如土增稅,交易所得稅還是贈與稅等...問題,怕產生太多稅出來,叔叔就不想換了,請各位給點意見,謝謝~
各自負擔原先的土增稅。[農地]申請農用證明得免課土增[建地]得申請自用一生一次,可是無建物無法,還有許多規定…(略)兩者價值有差額時 就差額部份列為買賣或贈與 (支付價金或贈與稅)契稅交換是2%若有差額列為買賣、贈與皆是6%(依樓主說法若都是素地 直接忽略契稅)總結:最大宗的稅費 土地增值稅
dennis626 wrote:請教各位一個問題,...(恕刪) 依土地法,交換"視為買賣",農地出售若有農業證明依法免課土地增值稅,建地出售需課徵土地增值稅,綜上又依民事契約雙方意思表示合意為原則,你跟叔叔雙方談妥稅與規費誰出寫在契約內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