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是賣方這個月初與買方簽約合約上壓的日期為6月底但因為裝潢延怠需要較長時間所以在04月20日透過房仲與買方溝通溝通後同意延後至7月底交屋(而我這邊以折價方式給買方)沒想到今天臨時告知沒辦法配合延後至7月底請問大神們,小弟有什麼可以盡量站得住腳的地方盡量去要求買方配合協定呢?!(原本有委請代書擬定延後7月底交屋的協議,但雙方尚未簽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