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先進,近年因地方政府不斷調高土地公告的現值,家父名下的一些土地公告現值大約八千萬左右(農地,工業用地,建地都有),家裡有兄弟二人。而新政府即將上台,打算調高遺贈稅稅率,因應目前房地合一稅制的改變,大家比較推的方式是房地產用買賣代替贈與。 那如果單以土地來看的話,不知如何規劃才能達到比較好的節稅效果? 謝謝各位
Sunnycat40 wrote:
您的狀況建議直接做...(恕刪)
先謝謝各位前輩建言,sunny 大您這邊的意思是像本版另一篇文章所提,以買賣代替贈與的方式嗎? 就是由父親先贈與免稅額給兄弟二人,再由兄弟二人各自向銀行貸款跟父親買土地後,父親再把所得金額分年按贈與免稅額內,再贈與兄弟二人嗎? 這裡不知是否有誤解,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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