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我在結婚前一年,買了間房子!
頭期款是父母借我們的!
當時買屋時,女友就堅持要用她的名字登記!我不肯!
首先,我們還沒結婚,再來...頭期款都是我爸媽出的,
就算我沒意見,我爸媽會有意見,所以辦不到!
被拒絕後,她也沒一直吵,只是婚後偶爾會提起!認為自己沒保障!
我只跟她說:我爸媽那個頭期款不是要送我們,等我們房貸繳完,然後存夠錢,把錢還給他們後,就把你名字放進去!
(不是安撫她,我的確有這個打算,我知道我爸媽應該會在意房子弄誰的名字!)
婚後,有一陣子我們的開銷分配,是她負責房貸,大約一兩年吧!其他都是我在付的!
10年後的現在有在討論離婚相關的問題!
她堅持房子她有份!
我是說願意把她當初繳的部分還給她!
(房貸約250萬,用我名字借的,父母借我們200萬,她出了....不確定....大概20萬吧,目前房貸剩不到100萬)
在法律上,她有權堅持有房子的權力嗎?
我們是財產共有制!但是房子算是婚前財產吧?
enzo69356 wrote:
房子是婚前財產 老婆...(恕刪)
208喵喵 wrote:
讓人覺得可以活下去。
其實我也沒錢給她!
我的存摺,都在她那裡,我有多少,她都知道!
什麼錢都要我出,房貸,小孩的學雜費,保險費用等等,所以每年年底,我的存款都少於一萬元!
(她則認為什麼錢都她出,水電瓦斯,買菜錢.....)
她的錢都不讓我知道有多少!
說因為房子不是用她名字,所以她的錢是她的,我無權過問!
最近才因為半年前她硬要我給她買個20多萬的衣櫥!
說使用者付費,她要我把我的衣服放進去,然後要我付錢!
不給就跟我吵!我後來懶得吵,把僅存的存款給她了!
(那錢還不是我存的,是以前媽媽娘家的親戚贊助的媽媽生病與喪葬的費用....沒花掉的!)
半年了,完全沒看到衣櫥在哪!
所以想用那個錢抵她支出的部分!
enzo69356 wrote:
唉我懂女人自私自利...(恕刪)
有孩子,兩個,也是為了保護孩子,才考慮離婚的!
相關故事在這裡!
情份當然有!只希望她醒悟!
當我們離婚後,她真的就是眾叛親離的情況了!
因為她跟娘家也斷絕往來了!
tuanyang wrote:
小弟我在結婚前一年...(恕刪)
詢問一個狀況
婚前先生用自己名字全貸買一間房
10年來房貸都先生繳
水電瓦斯第四台管理費也都先生繳
家裡需要的支出和增購設備也都先生出
小朋友的吃喝雜費零用也都先生繳
家庭吃喝玩樂開銷也都先生繳
小孩也都90%先生帶(BABY開始到現在10歲)
從BABY到幼幼班到小學至現在每天上下學都先生接
唯一太太付的則是小孩的學費(一個)和小孩衣服
假日不陪小孩先生,說穿的就是工作狂(年薪有60)
10年來,陪小孩去公園的次數不超過10次
一個月回婆婆家1次,約2~3小時
但只負責每月小孩的學費安親約7000
小孩愛媽媽,但是已經到"不習慣"跟媽媽相處的狀況
先生打算給100萬當贍養
但房子漲了一倍,如果不分房產這樣會不會太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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