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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出租問題 請教

感謝各位大大
房子出租的問題解決了
謝謝
2016-03-27 3:02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屋出租問題
dell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賣屋期間 原本專任約是沒有勾帶租約的
請問現在可以先把房子出租出去嗎?
謝謝

來亂的無誤
你不是說已跟B簽了買賣契約
簽了約還出租啥阿
當然不行阿

enzo69356 wrote:
來亂的無誤
你不是...(恕刪)


大大 不是
真的很巧
賣房子賣太久 不想空在那 怎知剛出租不久
仲介就幫我成交了~~~
求救呀~~~

dell wrote:
大大 不是
真的很巧
賣房子賣太久 不想空在那 怎知剛出租不久
仲介就幫我成交了~~~
求救呀~~~


出租倒還好
買賣不破租賃
而且是事後成交
一起把租客過給買方
問題比較小

你比較大條的是A仲介專任約的部份


enzo69356 wrote:
出租倒還好
買賣不破...(恕刪)


是大大所言甚事
那要看買方買房的用途....
如果他目的也是當包租公,
那就請仲介跟對方老實說你的狀況,
或許他會很樂意直接接收你的租客。

如果他是要買來自住,那我只能說,你麻煩大了....因為"買賣不破租任"。

買賣不破租任的意思是......
房東租房給房客,之後,如果房東把房子賣給另一個人,
那新的屋主必須要接手原本房東的那個租約,繼續當房東,
(買賣交易後,對於房客來說,他只是換個房東罷了,其他都不會改變。)
而新的房東也不能因為他是新的房東,就可以去修改租約的內容,
例如:原本租約2年,那就只能繼續乖乖的讓他租2年,
不能因為他是新的房東,就可以擅自把租約改成1年(除非房客也答應改成1年)。


所以這件事的後續處理方法....
A. 你在交屋之前想辦法把房客趕走,看是要賠他幾個月租金,給搬家費什麼的...
B. 如果趕不走,那你就準備賠償給新屋主,
賠償新屋主不能搬進新家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例如,不能搬進新家,那就只能在外面租房,那搬家費和精神損失,就要由你來負責。
C. 立刻通知你的仲介,把你的狀況告訴他,讓專業的來告訴你該怎麼做。

碰到這種狀況,這仲介應該會被買方臭罵一頓+申訴,你自己看著辦吧。

樓上的大大已經把你的問題~清楚的解說了~
其實你的問題都好解決~~提錢來講即可

dell wrote:
請問各位大大
賣屋期間 原本專任約是沒有勾帶租約的
請問現在可以先把房子出租出去嗎?
謝謝
(恕刪)


你的問題是 簽了專任又給別家仲介賣

我看應該是某位自稱仲介交你的方法吧

但是你不放心 又上來問問

很明確的告訴你 管你租不租掉

單方面解除契約 就是賠違約金 給別家賣掉 賠更多

遇到了就解決 不要玩火

真心相勸
人在處理事情,一定要先把前因後果想好!

都是成年人了,賠錢了事吧!
爽快賠錢!事情就可能能解決!但決不是兩三個月租金能了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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