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各位大大
房子出租的問題解決了
謝謝
dell wrote:
大大 不是
真的很巧
賣房子賣太久 不想空在那 怎知剛出租不久
仲介就幫我成交了~~~
求救呀~~~
出租倒還好
買賣不破租賃
而且是事後成交
一起把租客過給買方
問題比較小
你比較大條的是A仲介專任約的部份
如果他目的也是當包租公,
那就請仲介跟對方老實說你的狀況,
或許他會很樂意直接接收你的租客。
如果他是要買來自住,那我只能說,你麻煩大了....因為"買賣不破租任"。
買賣不破租任的意思是......
房東租房給房客,之後,如果房東把房子賣給另一個人,
那新的屋主必須要接手原本房東的那個租約,繼續當房東,
(買賣交易後,對於房客來說,他只是換個房東罷了,其他都不會改變。)
而新的房東也不能因為他是新的房東,就可以去修改租約的內容,
例如:原本租約2年,那就只能繼續乖乖的讓他租2年,
不能因為他是新的房東,就可以擅自把租約改成1年(除非房客也答應改成1年)。
所以這件事的後續處理方法....
A. 你在交屋之前想辦法把房客趕走,看是要賠他幾個月租金,給搬家費什麼的...
B. 如果趕不走,那你就準備賠償給新屋主,
賠償新屋主不能搬進新家所造成的任何損失,
例如,不能搬進新家,那就只能在外面租房,那搬家費和精神損失,就要由你來負責。
C. 立刻通知你的仲介,把你的狀況告訴他,讓專業的來告訴你該怎麼做。
碰到這種狀況,這仲介應該會被買方臭罵一頓+申訴,你自己看著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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