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有一塊地在台中市北屯區景賢南二路上面(景賢南二路跟景賢八路的交叉路口),屬於十期重劃區。
因為我土地的寬度只有五米,深度十五米,因為是屬於第一種住宅區,這樣的寬度可以蓋房子嗎?
2.聽說我這個是屬於畸零地,而法規有規定隔壁的鄰地要保留一些土地讓我的畸零地可以跟他的合併
使用,但是現在左右兩邊鄰地都已經蓋房子蓋滿了,變成我也沒有鄰地可以合併使用,而我土地的
面寬只有五米,這樣我要怎麼處理呢?可以強制隔壁的鄰居買下我的土地或向市政府申請畸零地蓋房子嗎?
前面的道路寬是12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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