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ohn0002 wrote:先賣給子女們,每人...(恕刪) 不要把稅捐處當成白癡也不要亂教小孩買地的錢不是憑空出現就好你若是小孩真有工作很多年且是長時間累積而來有憑據那就是買賣的稅金但不是---憑空出現的錢你先要交代錢的來由就弄死你再來土地1/4是多少公告??是否可以用每年220萬來計算分年給都要看資料.不是幾個字你就可以開藥單你是降乩嗎???!!!
就我知道,如同前面幾位說的利用每年度每人可由父母贈與的價值100萬(父母總計每年度可贈與子女價值200萬的現金或土地)來分配,配合土地的公告現值來分配,但如果上面有蓋房,土地與房的價值好像要分開評估贈與的價值,這你可以去稅捐機關問個清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