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新聞,台北市或新北市都要動用預備金補助老屋健檢,雖然立意良善,但是大家是不是要進一步思考為何私人產權的房子,要用全體納稅人的錢來檢查/維修/甚至外觀拉皮,當房子年久失修或是結構不良,房屋所有權人不處理,等到被地震震垮,土石流沖倒,再來要求政府用全體納稅人的錢來救災甚至來補助重建。
就像你自己的車子不會要求政府用納稅人的錢幫你維修保養,而且台灣超過五年的車子要每年定期檢查,超過十年的房子要每半年檢查一樣,不要造成公共安全的危害,大家也覺得十分合理,所以房屋應該也要比照車子一樣,強制房屋每5年就要檢查一次、甚至每10年就要更新一次大樓外牆,若沒定期維護造成公共危險,再由公權力介入對屋主進行處罰,或是幫忙維修後再把帳單寄給房屋所有權人,這也是日本等先進國家的作法,自己的房屋應該交由屋主自己來顧,不然台灣幾十萬棟的房屋該如何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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