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請問版上的大大
假設 A先生要賣房 底價為1000萬 且透過仲介出售
而仲介 對外刊登價格為1250萬
此時 B先生喜歡A先生這間房子
B先生出價1100萬 房仲要求先下 20萬斡旋金 並通知A先生
房子已經可以成交了
但此時 B先生後悔 被房仲要求沒收20萬的斡旋金
而A先生經房仲告知 B先生已取消下訂 而房仲也沒收了B先生20萬塊
那麼請問....這被沒收的20萬 要給誰???
房東???房仲??還是按比例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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