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全台贈與繼承占總移轉24%

"買賣"移轉創新低 繼承贈與創新高

引用自 http://www.nownews.com/n/2016/02/04/1987562
不買房改贈房 2015年全台贈與繼承占總移轉24%
自2008年遺贈稅大幅調降後,贈與繼承移轉棟數即大幅走升,加上今年房地合一實價課稅上路,讓2015年搶搭輕稅末班車熱潮湧現,全台贈與繼承占總移轉的比例更從2008年的13.63%,增加至24.04%,大幅上升了10個百分點。
台灣房屋智庫資深分析師陳炳辰表示,國內房市自2011年奢侈稅實施以來,政府抑制房價飆漲政策不斷,包括選擇性信用管制、豪宅稅、囤房稅等,在在打擊房市交易信心,卻彰顯贈與繼承的節稅功能,然而2016年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所主張的居住正義,也同步關上了這道資產傳承大門,富爸媽趕忙提前贈與,特別是房價高的雙北市,節稅效益更佳,因而使量能攀升。
觀察雙北市2008年至2015年贈與繼承占總移轉的比例,以台北市為例,2008年占比為14.44%,到2015年占比已來到31.79%,大幅提升17個百分點,增幅為六都之冠。
新北市則是從11.08%增加至24.92%,也上升了14個百分點。有趣的是,雙北市2008年至2015年買賣移轉占總移轉的比例,走勢剛好相反,台北市量縮25個百分點、新北市量縮18個百分點。陳炳辰指出,因為若能透過贈與途徑移轉,除了可免除財產交易所得稅,還有贈與免稅額可減免,對於房產移轉負擔可說輕鬆不少。
舉例來說,假設贈與子女3,000萬元的房產,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共800萬元,則贈與稅的計算是800萬元扣掉法定基本免稅額220萬元,再乘上10%的遺贈稅率後,贈與稅為58萬元;若為「夫妻合購贈與」,夫妻各持一半的房產,再贈與子女,夫妻每人每年可有220萬的法定免稅額,則共享有440萬的法定免稅額,以公告現值800萬計算,夫妻贈與稅是800萬元扣掉440萬元,再乘上10%的遺贈稅率,贈與稅更僅需36萬元。
陳炳辰指出,從整體房市交易冷清,但贈與繼承數量依舊走升,避稅動作不言可喻,若在2015年以房屋評定現值加上土地公告現值共800萬元,贈與3,000萬元的房產,2年後同樣以3,000萬元出售,不須使用房地合一實價課稅,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所謂舊制),繳交約26-230萬元(個人所得稅率5-45%);但若2016年才贈與,2年後想賣房,繳交的房地合一實價課稅可能高達400萬元,自然令去年贈與繼承數量在趨弱的房市表現中異軍突起。
不過,來不及趕在去年底前辦理贈與過戶的民眾也毋需擔心,住商不動產企研室主任徐佳馨說,只要符合重購退稅條件的民眾,仍舊可以享受優惠,且不限制在小換大,大換小一樣適用比例退稅,除此以外,父母可以思考遺產規畫,由於遺產稅可扣除額高,繼承又有免土增稅優惠,節稅效益不容小覷。
2016-02-05 15:46 發佈
文章關鍵字 2015年 2015 24
wahaha1216 wrote:
'買賣'移轉創新低...(恕刪)


因為新政府遺贈稅已經要調到20%了, 現漲一倍, 沒甚麼太大問題的應該都會在政策上路前趕快辦一辦, 而且現在都還是用公告現值課稅, 未來實價課稅, 年輕人買不起房, 到時可能連遺贈稅都繳不起了
個人認為房地產未來只屬於有錢人的資產, 會越來越集中, 親戚一個經商有成的, 前陣子辦理完成, 所有稅賦都是贈與者搞定, 小孩子一毛不用出, 而另一個繼承土地要跟銀行借錢繳稅, 如果實價課稅, 我想他這地應該就充公了
所以趁現在政策有利時, 趕快辦一辦, 不然日後繳不起稅, 就算上一代留房子也沒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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