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想請問大家...
1. 通知書上寫 "尚未完工"
既然未完工,那驗屋的目的在?
如現場有瑕疵,建商是否可以未完工為理由搪塞?




2. 通知書上寫 "現場禁止拍照、攝影"是合理的嗎?
我Google過了相關的文章,幾乎都是教導消費者拍照存證。
連浮洲合宜住宅驗屋都可以拍照




http://news.housefun.com.tw/housefun/article/98309694267

3. 驗屋時間為下午4:00
時間已近傍晚,現場除公共區域外,應該都沒有照明,又不得拍照
消費者如何在短時間且照明不足情況下驗屋?
這比我買車時交車時間還短




麻煩請有經驗的朋友們指導一下
因為是第一次購買預售屋,真的很怕被欺騙
謝謝謝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