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的經驗:當合建在談的時候我問建商車位一個多少錢,建商回答你要跟我買一個車位是200萬。當合建契約還沒有成立時車位已經變成建商的?我要跟你買?所以談判在內容不夠合理的情況:你可以不同意這個案子。建商認定的說詞都是這樣對他自己有利:你講理的反而被吃定,按照誰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