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網兄大家好,
我父親9/20過世,名下只有一筆土地,母親尚在世,共有5名兄弟姐妹(包括我),目前大家協議都給母親繼承。
看了國稅局寄來的簡介,似乎要使用分隔繼承,然後再協議 土地 給母親嗎?
小弟我有點茫然,程序不知該怎麼跑。
請各網兄指教,在此先感謝^__^
GRACE美女 wrote:
拋棄繼承還要去法院麻煩!
直接分割協議,
母親繼承不動產
子女各繼承現金2千元
先去國稅局辦遺產稅
再拿分割繼承協議書、遺產稅免稅證明等去地政事務所辦過戶
正解!!
Qrz wrote:
謝謝您的回答
子女各繼承2000元,是一定要轉入帳戶內,以供證明嗎?
不用繼承2000元,沒差!
分割繼承協議書,如只是給地政登記用,只要協議分割不動產就可以,網路上都有範本.
再不清楚就去地政問,你的繼承很單純,自己辦就行了.
千萬別傻傻的去辦拋棄,麻煩,問題又多.....
會有什麼問題?誰知道?搞不好你爹偷偷藏了一大筆錢,誰知道???
會有什麼問題?誰知道?搞不好有人欠你爹一大筆錢,誰知道???
JIN DER LAND OFFI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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