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房子移轉 這樣要奢侈稅嗎?

故事內容是這樣的

我想要舊屋換新屋 但手頭現金不足

新房子的金額約2100萬 舊房子實價約1300萬

家中長輩願意先相挺 以現金購房

但若直接用我的名字買房 感覺會被政府課贈與稅

因此想問大家 若是用家中長輩名字購買 一年內我的房子順利賣出

再用得到的現金 + 手頭的錢 也是2100萬和長輩購買

這樣會課徵 奢侈稅嗎 以及這樣要課徵什麼稅呢

或是有什麼方法可免除課徵 贈與稅

麻煩各位了~
2015-11-09 15:23 發佈
文章關鍵字 房子 奢侈稅
ianfeng wrote:
故事內容是這樣的我...(恕刪)

明年起奢侈稅就退場了,取代是房地合一(搭配目前實價登錄)
所以就沒2年內依售價課稅的限制(不論賺賠皆課稅)
但取代的是要對出售賺的價差作課稅(最高好像40%),相關稅率你在研究
如果是長輩先買後轉售給你,稅率就會和他有關(是否辦理自住、持有多久出售..等)
現在有實價登錄,若低於市價移轉(或也低於長輩購入價)去避房地合一
國稅局查起來也許會有牽涉部份贈與的問題
買賣沒有賺錢,房地合一沒有問題

契稅,土增稅也要考量

1.父母贈現金
2.用自己名義買
3.剩餘用貸款
4.舊屋賣出現金還款
5.買賣後重購退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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