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買家希望實價登錄要虛報高一點

我有房子要出售.仲介說買家希望實價登錄要虛報高一點.


2015-10-21 20:55 發佈
文章關鍵字 買家

ya766 wrote:
我有房子要出售.仲...(恕刪)


不要理他. 你這樣做不是稅金的問題, 而是觸犯刑法第二百十四條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
政府實價登錄規定是規定買方要實價登錄
而我是賣方.這樣責任跟賣方無關吧
買賣契約可能要寫高一些,但你的綜合所得稅會不會也要報高?
我是人,我反咳!
買家可能想要多貸款(為了裝潢?)或是提高購屋成本以後賣掉時若是賺了可以少付點稅。

你可以這樣做:代書那邊就用調高的價格,金流和公務員登記方面不會有問題。但私下你跟買家簽個借據,之後再把錢還給他就好了。

這麼做看起來是在鑽法律漏洞。但是稅法定成這付鬼樣子的時候,本來就到處是洞,根本不用鑽。
售屋綜合所得稅是否依房屋稅單上的房屋評定價值做為課稅依據還是依買賣契約為課稅依據?

ya766 wrote:
售屋綜合所得稅是否...(恕刪)


請參考兩稅合一。

現在的稅制唏哩花啦要瞭解需要花些時間。唯一確定的是,您持有超過十年的房產出售所徵收的增值稅,與您的成交價無關。
你想多繳稅就報高一點。

銀行估價又不會照契約價格,買方太天真,你賣方想多繳稅也很奇怪。

sean1972 wrote:
銀行估價又不會照契約價格,買方太天真,你賣方想多繳稅也很奇怪。


我買兩間,銀行貸款都是以契約價格估價

當然我不會為了貸高讓房價變高,一定也是殺低
中古屋貸七成
有可能對於你明年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有影響
不過10年前還沒有實價登入
國稅局比較難查到你實際買入價格
才可以用房屋現值下去申報(這取決於國稅局)

買方有可能想提高貸款成數,因為銀行多少會參考買賣價
所以才有人在做假合約,可以看看這新聞"內神通外鬼 安泰銀前經理涉詐貸收押"
另外實價登入提高,買方之後再出售也比較好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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