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可能想要多貸款(為了裝潢?)或是提高購屋成本以後賣掉時若是賺了可以少付點稅。你可以這樣做:代書那邊就用調高的價格,金流和公務員登記方面不會有問題。但私下你跟買家簽個借據,之後再把錢還給他就好了。這麼做看起來是在鑽法律漏洞。但是稅法定成這付鬼樣子的時候,本來就到處是洞,根本不用鑽。
有可能對於你明年申報財產交易所得稅有影響不過10年前還沒有實價登入國稅局比較難查到你實際買入價格才可以用房屋現值下去申報(這取決於國稅局)買方有可能想提高貸款成數,因為銀行多少會參考買賣價所以才有人在做假合約,可以看看這新聞"內神通外鬼 安泰銀前經理涉詐貸收押"另外實價登入提高,買方之後再出售也比較好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