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合一明年上路 增12交易樣態免徵奢侈稅 避免錯殺

財政部的德政,有需要的大大可以參考一下,應該有些眉角可避稅。
我的因為都滿2年了,其他的也不在課稅範圍內,所以沒差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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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合一」新稅制明(2016)年元旦上路,奢侈稅也將同步停徵,
但為避免仍有民眾遭錯殺,財政部新增列12種非短期投機的房產交易,
可免徵奢侈稅,如:直系親屬間交換不動產、合建分屋未滿一戶等等。

財政部指出,配合房地合一實價課稅新制明年實施,不動產特種貨物
及勞務稅(奢侈稅)將同步停徵,出售持有2年內的房地課以重稅,
將改由房地合一新制取代。


財政部本次核定公布的12種非屬投機交易態樣,適用免課特銷稅時點,
可回溯至2015年1月9日後,並適用至今年不動產特銷稅落日為止。


此次財政部所公布的12種非屬短期投機交易態樣如下:

一、所有權人銷售自2親等以內親屬受贈取得之的不動產,
且該贈與人是因繼承取得該不動產。

二、直系親屬間交換不動產,且交換後持有該不動產期間均超過2年。

三、所有權人銷售因繼承信託利益請求權而取得的不動產。

四、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取具保護令的所有權人,為躲避施暴者,
銷售其名下僅有1戶且確供自住使用的房產。

五、所有權人銷售持有逾2年的房產,併同銷售共有設施及基地應有部分。

六、所有權人為興建慈善事業使用之房舍所購買的土地,已取具建造執照,
但因通行權糾紛無法動工,且經調解無效果而銷售該土地。

七、所有權人銷售於取得土地前遭鄰居占用供車輛出入等非建築使用
部分土地與該占有人,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

八、所有權人購入房產後,始知該房屋之氯離子或輻射含量逾國家檢測標準值,
經法院訴訟、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解除契約未成立,且以相當於其購入成本銷售該房產。

九、債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取得債務人持分的房地,經法院訴訟、和解或調解委員會調解,
且以相當於原承受價格銷售與其他共有人。

十、所有權人經向法院聲明承受不動產並繳清差額價金,因債務人提起異議之訴,致2年後
始取得權利移轉證書,訂約銷售該不動產。

十一、扶養義務人為履行其扶養義務依法院和解移轉持有已逾2年之不動產與受讓人,受讓人
亦依和解內容銷售該不動產者。

十二、所有權人以持有逾2年之自住房屋及地上權與營業人合建分屋,取得未達1戶的持分房地,
並與營業人併同銷售的房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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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21 19:10 發佈
1. 以後家暴會變普遍......
2. 政府希望人民善盡扶養義務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至少保持好關係當人頭用

cobrawu wrote:
財政部的德政,有需要...(恕刪)
wahaha1216 wrote:
1. 以後家暴會變普遍......
2. 政府希望人民善盡扶養義務 家有一老如有一寶

希望一切如此,不過我覺得排外條款應該會越來越多,
讓人無所適從,最後給個日落條款,然後一切重來,
理由就是階段性任務完成,
老虎不會在乎綿羊的態度。 世上沒有完美的時機,但是 有準備的人可以讓時機變得 完美
搞得越來越複雜了!

真讓人……無(有)所(漏)適(洞)從(鑽)
果然又是雷聲大雨點小的法案
早就說立委一堆房
怎麼可能拿石頭砸自己的腳
現在看來~
果然是一堆眉角可以鑽~

打房?
打到的都是一般民眾拉~
那些大戶投資客都嘛知道麼鑽~

cobrawu wrote:
五、所有權人銷售持有逾2年的房產,併同銷售共有設施及基地應有部分。...(恕刪)


請教, 有人看的懂這一條是指甚麼樣的交易嗎?
四、依家庭暴力防治法取具保護令的所有權人,為躲避施暴者,
銷售其名下僅有1戶且確供自住使用的房產。


打房打到打老婆
我是爆發戶,不是暴發戶.性格火爆的爆.有錢的暴發戶另有其人不是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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