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租國有財產局畸零地約四坪已十多年,於民國100年申請購地但國有財產局卻一直用審查中無法購買.到了今年104年來函可以購買但須在30天內申請繳納.一坪價格約380萬.本人詢問承辦人員為何價格如此之高.承辦人員說是用附近成交價格來核計,但尋遍官方實價登錄並無這麼高的價格.不知其核價基準為何? 再者詢問核辦人員一般申請購地約多少時日,其回答1~6個月.但為何我需等了四年.其無法解釋..因為這塊地涉及都更.建商於104年一月已去申請購地事宜.本人於三月收到購地通知..然而建商都更後價格評估每坪約280萬.國有財產局卻估價380萬.擺明要私地主放棄購買..且時間也過於巧合怎建商申請三個月後馬上核價下來..我申請快四年甚麼都沒有..建商要購地須私地主同意放棄租賃,就算不放棄租賃也可以用承受租賃來達到建商購地的目的..你家房子中間四坪地如果變別人的以後會如何很難想像..如果沒能力去購置那一坪380萬的地那豈不是一點保障都沒有..是否有人跟我一樣對於國有財產局的價格評定有質疑.而且好像在這幾年有修訂承租戶已經不能再申請購買承租地.所以不知道建商用哪個法條去做購買.不知道有人能否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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