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財產局畸零地承租戶購地以市價核算.合理嗎? 市價核價基礎為何?

承租國有財產局畸零地約四坪已十多年,於民國100年申請購地但國有財產局卻一直用審查中無法購買.到了今年104年來函可以購買但須在30天內申請繳納.一坪價格約380萬.本人詢問承辦人員為何價格如此之高.承辦人員說是用附近成交價格來核計,但尋遍官方實價登錄並無這麼高的價格.不知其核價基準為何? 再者詢問核辦人員一般申請購地約多少時日,其回答1~6個月.但為何我需等了四年.其無法解釋..因為這塊地涉及都更.建商於104年一月已去申請購地事宜.本人於三月收到購地通知..然而建商都更後價格評估每坪約280萬.國有財產局卻估價380萬.擺明要私地主放棄購買..且時間也過於巧合怎建商申請三個月後馬上核價下來..我申請快四年甚麼都沒有..建商要購地須私地主同意放棄租賃,就算不放棄租賃也可以用承受租賃來達到建商購地的目的..你家房子中間四坪地如果變別人的以後會如何很難想像..如果沒能力去購置那一坪380萬的地那豈不是一點保障都沒有..是否有人跟我一樣對於國有財產局的價格評定有質疑.而且好像在這幾年有修訂承租戶已經不能再申請購買承租地.所以不知道建商用哪個法條去做購買.不知道有人能否解答..
2015-10-14 19:53 發佈
國產局開出來的價錢很難改變了。
他會以合併你的地後整體效應來訂價錢。
前幾年修法承租者不能申購,你送件在修法前。你沒有積極去追蹤你的案件。
現在要申購只能用畸零地合併方式。
不過你承租中別人也無法買⋯
平均地權的原則:申報地價、按價課稅、照價徵收、漲價歸公

結果民粹的政府硬是改成:按價課稅、「市價」徵收、漲價免稅

請問樓主發文目的為何?難道還更進一步希望能夠:按價申購(國有土地)?

唉~果然是名不虛傳的「台灣鯛」啊!
發文的目的是在於目前政府行政流程速度真的因人而異.再者現今制度下讓建商財團透過目前法令可以取得他人租賃之國有地.依小弟的案例,目前這幾坪地在我土地的中央,建商並非是無法取得,只要他提出承受租賃契約.也就是允諾國有財產局如果建商他買走後會繼續租給目前承租戶.這樣就能繼續遞件送審.然後國有財產局核價後通知承租戶,有人要購地你有優先購買權你買不買,如果不買或買不起那建商自然就能接手...然而你家的房子中間的地,建商要一坪多少租給你或是以後多少賣給你,你都必須接受不然以後等著拆屋還地. 100年申請到104年 才核價 那不如等到110年你再報一坪1000萬不是更好..小老百姓賺錢不易幾坪地就是台灣鯛...那財團一次上千坪地那叫甚麼呢? 買不起難道就該給建商財團嗎? 最近報紙也有一個類似案例聽說價格更高也是國有財產局.到現在房子是危樓違建都還不能重建整修,因為沒錢買那幾坪高價的地...

錢好難賺 wrote:
到了今年104年來函可以購買但須在30天內申請繳納.一坪價格約380萬.本人詢問承辦人員為何價格如此之高.承辦人員說是用附近成交價格來核計


對於申購價金,可以於繳款期限內提出異議,一次為限.
理論上只要你沒放棄承租權利,別人申購,你也有依同價格優先承購權.
JIN DER LAND OFFICE

錢好難賺 wrote:
承租國有財產局畸零...(恕刪)


當初買房 蓋房 就知道有國有地的問題? 那答案就是 房東如契約到期不續出租,房客就好玩了 .
誰教你當初要買或蓋這樣的房子,以前都有僥倖的心態心想政府不會收回國有地.
這是50多年的老房子住到現在..在十多年前市政府勘查發現這房子(老違建)中間有些地屬於國有財產局所以要求跟其租賃.怎有甚麼僥倖心態.這樣您了解嗎? 並非每個人像大大您都能買地蓋樓
侵佔到別人的土地,如果是我,當場提告「拆屋還地」。這應該是「常識」吧!

今天因為侵佔國有土地,就要求要便宜申購?如果是民間私人土地難道也可以這樣要求?

請問發現侵佔時,要求承租是用何地價計算租金?

如果「國有」真的便宜賣出,請問是否有「圖利」之嫌?

總之你可以不買,但是無權要求對方「賤價出售」。您說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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