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一輩在以前蓋房子的時候有兩棟建物卻只申請一個門牌號碼,但現在面臨下一代要分的情況下遇到了很多問題現在要分給下一代,但現在房子持有人是我父親和大伯如果要進行分割多申請一個門牌號碼有什麼辦法呢?如要貸款,要拿房子抵押,是否房子的持有人都需要蓋印章同意才有辦法?版上有了解土地分割的大大麻煩再給予回應,謝謝‧
花點錢請代書處理(與產權清楚比起來其實不貴,幾千塊應可搞定)可以省掉不少麻煩比如第三代(您是第二代吧?)繼承問題至於門牌,代書應可一併處理路邊隨便找間代書事務所都能解決(多問兩間,說法一樣的就是最佳解決方案)去問一下,用問的不用花錢的(比在01問有效)
問地政單位~會最正確!不過要問對人!代書也要找對人!一般代書常會是辦理過戶案件,對於土地分割之類的案件,並不熟悉這類物件的要件與流程的...,門牌申請,土法/土登裡面有明確規定的...大概是~要有單獨出入門口,基本上就能申請門牌的!只是~還有後續問題吧~例如水,電,廁所...也要一併最好規劃吧...?樓上也有提到,土地最好也一併辦理分割吧…建物所有權也一併辦理,變成單獨所有,看看能否以交換或分割處理…契稅會較低些,以2%計算~共有人要處分設定房屋土地,要經全體同意,所以~要全體的同意書囉~若你們現在要移轉給下一代…上一代持有多年的話,移轉給下一代會有較高額的土增稅,所以~大多以繼承方式來辦理,但~若下一代繼承人數多,共有人變多,分割處理房屋土地相對變得更複雜了...,大致是這樣~還請指正...plaa wrote:老一輩在以前蓋房子...(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