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屋廣告中常附有夾層或陽台外推等違建照片或是格局圖,若這是屬於台北市所謂的84年後蓋的新違建(例如近幾年完工的新大樓,但有夾層或陽台外推、機房當臥室等,應可判定是新違建),新違建(非屬既存違建),屋主不是應該怕人知道嗎?(怕人檢舉或是建管處據此主動查辦?),這樣公然在媒體上主動曝光(自首?),好像有這些新違建的加持,可以賣得好價錢?這種現象為何屢見不鮮?
ty2657 wrote:
市府捷運站加油站旁,那棟新大樓的某售屋廣告上的格局圖,也出現了雨遮外移、陽台加蓋、原機房位置等字樣,而每坪開價好像約近2百萬元(扣除機械機械車位)?令人嘆為觀止。
這跟新竹金山街的違建比起來,只是小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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