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好 ~ 有個問題想請教各位大大
本魯最近看上一個預售屋建案.簽了要約(1000W)請房仲幫忙談 ~
後來沒談成, 要約也就隨者時間到期終止了~
後來因緣際會看到屋主在公司網站留言賣房子 ~
與屋主聯絡得知 1050W 可成交
想請教各位如果我們這樣成交的話 ~ 會不會被房仲索取仲介費!?
因為不想等兩個月後再成交,因為近期可能就停止換約了。
不知道是否有人可幫忙解答, 謝謝各位
PS: 我簽的要約內容裡面沒有寫到此條, 但我也看過其他房仲的要約有些是有此條的
(買方或其配偶,二等親內知親屬若與加盟店曾介紹之賣方於其委託契約期間或期間屆滿後兩個月內成交時,買方同意給付加盟店一賣方委託價之2%計算之違約金作為買方違約之賠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