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有幸購得一間房屋, 也向銀行貸了一筆金額來減輕壓力,
有貸款就要保火險跟地震險這我知道,
但我今天請銀行向合作的產物公司要試算表,
銀行給了我回覆,
總共列了四項保險, 分別是:
1. 財物損失保險(含建築物及其內之動產)
2. 地震基本保險
3. 第三人責任險
4. 輕損地震附加條款
1跟2就是基本火險跟地震險, 但對於3跟4我就不確定是否為政府規定貸款一定要保的內容,
我是有請銀行再去確認合理性與否,
但我還是想知道, 如果到時銀行還是強調要有3跟4, 我要怎麼知道是否一定要呢?
(因為處理房貸的經辦人員一直跟我強調現在就是保綜合的...但這樣保費總共要3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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