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herry40727 wrote:
在政府持續對房市稅...(恕刪)
antijustice wrote:
言 2015-09-21 14:46 by antijustice
全部決定在自己。
之前六七年,年年都有人喊跌喊崩,沒有進場的人,是自己決定不買的。
而早年股災,SARS,金融海嘯這些狀況前一年買房者,也是自己決定買房的。
(A)若你預期買房的理想區域,房價已高到誇張,幾乎可確定每年總房租<每年跌幅,那就先租。
(B)若你預期買房的理想區域,房價很多人負擔得起,可能不上不下持續好一段時間,那就考慮先買。
而不論是(A)或(B)都是要自己判斷的,這種事沒有絕對穩賺的。
只是(B)的狀況,在不上不下或緩緩下跌時,apple案陸續被自住客挑走的機會更大,而且降幅更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