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房屋買賣透過仲介成交代書都是用仲介那邊的,那如無透過仲介的話是由買方找還是賣方找?
這個是沒有絕對,但想瞭解大部分是如何取捨的,費用支出的部分又如何計算呢?
因最近買一間房,賣方堅持用他那邊的代書,費用也堅持由我支付,案件順利還好,但都快過交屋期限9/25,
銀行貸款部份還未確認好,貸款銀行是代書那邊介紹的,約8月中跟我說1.95%利率都沒問題,
只要保證人財力證明夠即可貸到想要的成數,但到9/7才跟我說利率要2.15%,實在是貸不下去,
於是9/7自行去找另一家銀行辦理(銀行業務說儘量幫我趕在9/16可以對保),
但代書確跟我說如超過9/25交屋每日賣方會酌收萬分之二的費用,這有什麼好的說法可以避免嗎?
麻煩有相關經驗的大大提供想法,感激不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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