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連特定農業區這種鐵板地區都可以變更了,還有啥不能動的



擷取部分文章如下
----------------------------------------------------
農地違章工廠合法化正式起跑!經濟部日前公布違章工廠取得用地的申請辦法,
儘管排除特定農業區,僅限一般農業區變更為丁種建築用地,但特定農業區
仍可變更為一般農業區後循此辦法處理,為違章工廠大開方便之門。
經濟部日前公告「特定地區個別整體變更編定為丁種建築用地興辦事業計畫審查
與作業要點」,明定違章工廠若符合工廠管理輔導法第三十三條或獲地方主管機關
輔導進駐,可申請將目前使用土地變更為丁種工業建築用地,但排除特定農業區。
相關作業要點為農地違章工廠開啟合法大門,除一般農地上的違章工廠可循此要點
申請變更地目,特定農業區工廠只要經地方政府同意,向內政部申請變更為一般
農地後,亦可循此辦法辦理。此外,違章工廠「就地合法」的情況也可能越演越烈,
就地合法廠商原先僅限「特定地區」,亦即依工廠管理輔導法公告的一八六區、
七○○家廠商;但經濟部公布的辦法,區外廠商只要符合特定資格者即可納入,等於
大開方便之門,為新增違章工廠增加誘因。
根據相關辦法,若非「特定地區」廠商,只要符合已補辦臨時工廠登記的低污染事業,
並取得地方工業主管機關或單位核准輔導進駐,且經濟部核發無法依非都市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第三十一條之一辦理整體變更證明文件者,即可申請變更用地。
經濟部中部辦公室指出,此次公告辦法,是根據去年底內政部修正的「非都市土地使用
管制規則」第三十一之一、之二,並非經濟部新增規範,目前只是宣告可依辦法正式申請。
而特定農業區可依全國區域計畫改為一般農地,也須向內政部申請,並非經濟部管轄範圍。
傳送門
-------------------------------------------------------------------------
下一波應該就是山坡地了,最後一道防線就是林地,有戲看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