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稅地租統統漲 地上權宅更辛苦

地上權建物,千萬不要買!!因為光是地租就可以去租房子了!還多一個房屋在折舊,加上隨著時間過去,沒有土地增值可以補,房屋價值越來越低...所以是雙重加成重傷!

至於調高公告地價至市價,是政府現在的既定政策,所以搶到房地合一之前的舊制的買家賺到了!!依照舊制,課稅是土地課增值稅+房地比的資本利得,所以,土地公告現值調越高,雖然看起來土增稅增加,但是,實質上是房地比快速下降,所以,在房屋的資本利得稅部分是大幅下降,所以兩相抵扣,當然是稅金大減!土地調整越高,繳的稅越少!!絕對是舊制房地稅的大利多.




(中央社記者韋樞台北5日電)今年才剛調高房屋稅,眼看明年又屆3年一度的公告地價調整,地價稅與地租也隨之再度調高,一般有土地所有權的屋主心疼不已,房仲提醒,擁有地上權的屋主可能更辛苦了。
房地產不景氣,不但中古屋房屋買賣移轉棟數偏低,連新推案也冷颼颼,鬼月推案更少,房市顯得供需不太平衡,價格持續盤整中;但是政府調整房屋稅和地價稅無法快速反應市況,屋主恐怕還是難逃年年調高稅金的命運。
一般擁有土地和房屋所有權的屋主,都要面臨3年一調的房屋稅和地價稅。例如2014年1月22日北市不動產評價委員會通過調高北市「房屋標準單價」與「房屋街路路段率」。
同時調高2014年7月1日以後新建房屋(以使用執照核發日作為認定時點)的「房屋標準單價」,平均調高的幅度較前次調整(1981年所訂)標準單價增加1.6倍,所以今年的房屋稅多了點,去年7月1日後才新交屋的屋主,今年5月看到房屋稅通知單時恐怕血壓飆更高。
今年各縣市政府地政處正在辦理每 3年重新規定地價事宜,按照法定程序評估後,隔年1月1日公告地價,主要是提供土地所有權人,申報地價據以課徵地價稅。公告地價的訂定,是參考當年期土地現值、前一期公告地價、地方財政需要、社會經濟狀況及民眾負擔能力等評估調整。
信義房屋不動產企研室專案經理曾敬德表示,顯見明年11月屋主看到地價稅單恐怕血壓要再飆高一次,但是血壓飆更高的恐怕是地上權房屋的屋主。
曾敬德指出,地上權的屋主雖然不用買土地,但每年還是要交房屋稅,以及繳交依公告地價的2%到10%為地租,遠高於有土地所有權的一般屋主要繳交公告地價的千分之1到5的地價稅,因此明年將再調高公告地價,地上權屋主會更傷荷包。
住商不動產企劃研究室主任徐佳馨表示,以大台北為例,較著名的地上權房屋包括文山區的「華固新天地」、日勝生「仁愛本真」、吉美「璞立」等。
徐佳馨點出最根本問題,苗栗縣財務危急程度讓各縣市政府了解,必須在自有財源開闢上有所成績,未來在中央的統籌分配款等款項上才能爭取更多資源,因此房屋稅、地價稅、地租這種地方稅就成了縣市政府自籌財源最直接工具,勢必年年調高,回不去了。
徐佳馨指出,地上權房屋要看人買,若是喜歡好的地段,又可以持有新房子,未來不打算留給子孫者,倒是很適合購置地上權房屋;但是銀行貸款可能不太容易,不如先上網查詢各家房仲有多少地上權的房子在委賣,再決定是否購買。
永慶房產集團研究發展中心經理黃舒衛認為,地上權房屋對於銀行來說是債權而非物權,因此向銀行貸款不太容易,尤其是二手屋的貸款困難度更高;對屋主來說,無法預期持有成本(房屋稅、地租、社區維護成本)增加多少;對房仲來說,大坪數高價的地上權房屋轉手可能「頗費功夫」。
黃舒衛建議屋主, 2房的小型地上權房屋可以自住,若要出租,或中大坪數的地上權房屋要出租,可能要慎重考慮整個建築的量體大小,戶數多寡,若戶數多,相對的競爭也多,租金不易拉高,加上持有成本難以掌控,投報率能否符合理想,值得考慮。
2015-09-05 20:20 發佈

Sunnycat40 wrote:
地上權建物,千萬不...(恕刪)


地上權的房子就是標準的負資產

而且負很大
這篇文我的淺見

所以台灣的房地產會持續上漲, 打壓房價根本是不公不義

好笑吧!

我不在乎多空, 但我一直反對政府打房, 因為根本是共產主義的做法

既然認為房價不該淪為投資工具, 那讓房產價值隨著時間折舊不正是王道嗎?

自私自利, 正是現在台灣的進行式

政府繼續隨網路似是而非的理論起舞, 台灣終將沉淪

至於房產淪為投資工具, 有差嗎?

不要整天想住台北市, 想著錢多, 事少, 離家近

沒有需求, 房價自然回到基本面


P.S. 我到現在都住不起台北市, 我就認真選我住得起的地方, 每天上班通勤要一個鐘頭, 是自己沒本事. 自己沒能力, 慚愧都來不及, 實在沒臉站出來要政府為自己的沒能力打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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