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經過是這樣的
騎樓的後面是個租影音的店家
前方有一塊騎樓,分別租給了三個攤販(包含我老公)
我們是和影音店承租,它是二房東
某一天
影音店的大房東貌似知道了它在作二房東
(這一段恩怨是他們的事,就不討論了)
一開始簽合約是先簽三個月,後來因為它們本身的糾紛
二房東也沒有很積極的問老公是否要續簽
大概在承租五個月左右時
就叫我們把合約給他,但依然可以承租
就這樣租了幾個月後
今天就發了一個公文說,承租時間到九月底!
雖然也想換點,但放完假突然這樣通知有點奇摩子不爽
因為我們一直很配合它們,結果居然這樣殺你個措手不及!
目前還有什麼法律條文或什麼可以使用嗎?
(避免它又亂搞)
另外一張公文是,因為登革熱的關係要消毒
所以今天十一點要消毒,造成各位的不便或有任何損失概不負責
但。。。居然沒有事先和我們說,而且公文發佈日期是8/28
我們放假是昨天,今天我們上班才拿給我們這是哪一招啊!
真的奇摩子很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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